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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昭化生态环境局2020年1月17日拟对昭化区虎跳镇生猪定点屠宰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0-01-15 15:55:26 来源:广元市昭化区环境保护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昭化区虎跳镇生猪定点屠宰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月17日——2020年1月22日(共5个工作日)。

电话:08398725259

地址:广元市昭化区行政审批局二楼生态环境局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昭化区虎跳镇生猪定点屠宰场项目

1、拟批准的建设项目名称:昭化区虎跳镇生猪定点屠宰场项目

2、建设地点:广元市昭化区虎跳镇三公村四组

3、建设单位:广元市昭化区明军屠宰有限公司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四川省中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5、项目概况

新增屠宰生产线一套和污水预出来设备一套,旧厂房改造300平方米及配套设施。


6、报告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必须贯彻“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原则,加强施工后环境遗留问题自查和整改工作,列出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方案,促进环境遗留问题妥善解决。加强管理,落实项目内部环境管理部门、人员和管理制度等工作。

(二)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采用“干清粪”方式,尽量减少废水排放量。通过水解酸化+二级 AO 工艺+化学沉淀+消毒工艺”污水预处理设施、化粪池、沼气池、储液池处理后进入虎跳镇污水处理站达标后排放。对废水预处理系统池、车间及消毒池等防渗区域,按报告表要求做好防渗处理工作,防止污染地下水。

(三)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建成后,原焚烧炉停用,病猪及不合格猪肉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通过加强通风,干湿分离,日产日清、绿化阻碍扩散等方式降低恶臭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四)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通过电麻工艺、设备减振、厂房隔声、距离衰减、围墙隔声等降噪措施,做到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五)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猪粪、猪毛、猪血等可利用资源做到用于有机肥或外售,病死猪(肉)、生活垃圾等做到妥善收集、暂存和转运,防止发生二次污染。

(六)按照报告表要求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管理。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和隐蔽工程泄漏检测,对出现损害的防渗设施应及时修复和加固。设置应急水泵,防止项目废水事故性排放。按照相关要求并结合实际制定切实有效的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并完成备案,保障应急处理系统正常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