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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昭化区统计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0-06-15 15:58:00 来源:广元市昭化区统计局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统计工作方针、政策,检查监督统计法规的实施,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区统计工作,制订全区统计工作规划,统计调查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贯彻执行国家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全国统一的基本统计报表制度,组织领导、协调本辖区各部门、乡镇统计工作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统一组织管理全区统计报表工作。

(三)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全区重大国情国力普查,组织协调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各项典型调查和专项调查。

(四)搜集、整理、提供全区性的统计资料,对全区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和监督,向区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咨询或建议,审定、管理、出版全区性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区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情况的统计公报。

(五)建立、健全管理全区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全区统计数据库体系、建立健全统计工作网络,不断推进统计工作标准化、规范化。

(六)负责全区统计干部专业理论知识教育和业务培训工作,不断提高统计人员的业务素质,管理全区统计专业职务评聘及资格考试工作。

(七)积极培育和发展信息咨询服务市场,管理全区农村社会经济调查队。

二、2020年重点工作

(一)坚定政治方向,以党的建设引领统计工作。坚决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要位置,把准政治方向,提高政治站位,始终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切实加强意识形态工作,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切实提高党组科学决策水平。持续巩固主题教育取得成果,抓实区委巡查反馈问题整改,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统计环境。

(二)强化服务意识,提高统计能力。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会议精神,进一步增强主动服务、超前服务和高效服务意识,切实加强统计服务能力建设,全面提升统计服务水平。在抓好专业报表的同时,常态化深入基层开展调研,认真撰写调研分析报告,在月度分析上求快,在预警研判上求准,在专题分析上求精,在对比分析上求深,真正当好决策参谋。

(三)强化法治意识,加大统计执法力度。继续加大统计普法力度,充分利用全国统计开放日、法治宣传周及各宣传平台,为统计工作营造良好工作氛围。进一步规范统计执法行为,深入企业、部门、镇检查统计工作,帮助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建立统计执法工作机制,强化执法力量,规范各类统计执法行为。认真落实“双随机”检查工作,集中力量查处一批违法案件,严厉打击各类统计违法行为。

(四)夯实统计基础,确保统计数据质量。加强统计数据监控力度,建立健全数据质量控制制度,抓好统计数据的评估、审核和监管工作。加强对基层统计人员、调查对象统计业务和法律法规培训工作,从源头上保障统计数据质量。

(五)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统计业务水平。加大对基层统计人员的培训力度,全面提高基层统计人员业务素质;加强乡镇、部门和企业统计基层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健全统计管理体制,完善统计各项规章制度,努力建设一支团结、和谐、廉洁、高效的统计队伍。

(六)全力推进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统一安排,超前谋划,精心组织,扎实培训,认真督导,全力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各项工作。

(七)全力抓好脱贫攻坚工作。充分发挥统计行业优势,努力协助对接项目扶持,严格落实“六个一”帮扶工作机制,认真执行“四不脱”要求,科学指导贫困户搞好新冠肺炎、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防控。严格落实帮扶责任人每月入户开展帮扶活动四次,及时将惠农政策、脱贫政策、种养殖技术、农产品市场信息送到每位贫困户。大力推动务工增收和产业致富的培育,推荐适时选择就近就地季节性务工。紧扣脱贫攻坚“精准”二字,助力产业发展、完善基础设施、发展特色种养、壮大集体经济、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带动更多贫困户走上致富之路。

(八)认真抓好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区统计局下设办公室(执法队)、综合核算股(能源环境统计)、农村经济股、工业投资股、服务业股。挂靠机构有广元市昭化区普查中心、广元市昭化区调查大队(原为信息中心)、广元市昭化区社情民意调查中心。

四、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财政厅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区统计局2020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292.77万元,较2019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356.22万元减少63.45万元,减少17.80%。主要原因是2020年部门预算中减掉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经费等。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0年收入预算292.7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92.77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0年支出预算292.77万元,基本支出292.77万元,占100%

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92.77万元,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63.45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部门预算中减掉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经费。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92.77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0.1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53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1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96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92.77万元,比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63.45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部门预算中减掉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经费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0.14万元,占88.8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53万元,占4.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14万元,占2.09%;住房保障支出12.96万元,占4.4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231.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28.4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事业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经费以及事业运行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12.7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0.81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失业、工伤等保险方面的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为6.14万元,行政单位医疗3.95万元,事业单位医疗2.1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0年预算数为12.96万元,主要用于: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92.7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0.6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151.0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会议费、培训费、接待费、其他交通费等支出。

八、“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6.4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6.4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19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9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和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进一步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

2020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19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51.08万元,比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15.04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部门预算中减掉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经费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0年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二、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行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机关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行政事务(款)(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机关单位开展财政综合业务、预决算编审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财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六)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七)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八)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