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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0年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14 19:51:00 来源:广元市昭化区红岩镇人民政府



广元市昭化区红岩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2020年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的


各村(居)民委员会,镇属各部门:

为了进一步推进我镇的安全生产,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确保红岩镇的平安和人民生命财产的绝对安全,把我镇建设成安全生产示范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省市相关的规章制度,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2020年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以建设和谐红岩、平安红岩为目标,强化管理和监督,把安全工作放在党委政府工作的首位。

二、目标任务

总体要求:辖区内不出现一例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电力伤亡事故、山体滑坡伤亡事故、建筑安全事故、取暖中毒、烧伤死亡事故、危险品安全事故、食物中毒事故等,确保各类事故零目标的实现。

三、具体措施

在当前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继续在重点行业开展安全专项整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分口把关,各负其责,全面深化整治工作。按照规范化、制度化的要求加大安全生产检查力度,定期组织对重点行业、重点镇位实行专项督查,着重抓好道路交通、建筑施工、“三合一”企业、危险化学品、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领域专项整治;要在重点行业深入开展打击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和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健全和落实重大隐患告示、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和逐项整改销号等制度,对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而引发事故的,要依法严厉查处,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一)道路交通专项整治方面: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打击低速载货汽车、摩托车和拖拉机等非客运车辆违法载人行为;要进一步强化路面巡查与监控,严肃查处超速行驶、疲劳驾驶、无证驾驶、违章驾车等违法违规行为;要继续开展危险路段的排查和治理工作。 交通运输企业、道路客运市场、超限超载等为主要内容的专项整治工作,逐步建立交通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创建交通安全工作新局面。

(二)消防火灾专项整治方面:要深刻汲取重特大火灾事故教训,认真贯彻消防专项整治工作部署,重点对建筑设施完好情况和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重点岗位人员值班,人员培训上岗以及预案管理情况进行检查,要强化隐患整改力度,确保整治到位。

(三)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方面:严把市场“准入关”,坚决从源头上制止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进入市场;加强对合成氨、氯碱、氯酸钾等剧毒品经营企业的安全监管工作。

(四)民爆物品专项整治方面:坚决收缴流散在社会上的非法爆炸物品,严厉打击涉爆违法犯罪、开展涉爆单位安全检查、涉爆从业人员的法制教育和爆破技术再培训,依托民用爆炸物品管理信息体系,规范管理,及时查堵管理漏洞,建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使爆炸物品管理秩序进一步好转。   

(五)建筑工程专项整治方面:要督促建筑施工企业贯彻落实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及有关技术规范力度,达到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目的。   

(六)学校及校园周边安全专项整治方面:要开展师生安全教育,坚持上好师生安全课;健全消防、游泳、饮食卫生、交通等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学校内外各类活动场所的安全设施;加强学校接送学生用车、师生外出活动用车安全和暑期防学生溺水工作,积极预防预防学生校园侵害。    

(七)职业病防治专项整治工作方面:加强对存在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企业的监管,及时对其中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注的企业和作业工人职业健康检查异常人数较多的企业进行重点监督检查,预防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发生。   

四、工作要求

安全工作重在防范,要把事故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中,就要时刻保持警惕,做到警钟长鸣。

(一)强化领导,加强责任心。镇党委政府将把安全生产工作提到全年重要日程赶上来,高度重视,坚持每半月召开一次安全工作分析会、每月度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专题会,坚持主要领导至少每月一次、分管领导每月二次的带队检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各部门要密切配合,以镇安全生产办公室为主要阵地开展安全工作,各单位要落实专人管理安全工作,实行领导责任制,即各村(居)民委员会、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确保安全工作生产不留空挡,做到时时有人管,时时有人抓的良好局面。

(二)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镇安全生产办公室将定期或不定期的对镇属各部门、各村、企业等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严厉打击违法乱纪行为,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的安全。

(三)加强宣传,营造良好的安全氛围。加强对村社干部、企业业主、个体户、学校、人民群众等安全知识的培训,利用广播、专栏、坝坝会、走村入户、发放资料等多途径广泛向群众宣传安全知识,增强老百姓的安全意识,在老百姓的心中筑起一道安全防线。

(四)严格实行目标责任追究制和“一票否决制”。年初与村社和镇属各部门、学校、企业业主、个体户等签好目标责任书,明确好责任和义务,对履职不到位、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问责。

总之,我们要时刻保持警惕,耐心细致的做好各项工作,争取把事故苗头消失在萌芽状态中,对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及时研究处理方法,总结经验教训,把安全工作做到实处,确保红岩镇的平安,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的绝对安全。



广元市昭化区红岩镇人民政府


2020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