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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公示(一半继承)(王家清)
发布时间:2021-03-02 11:55:00 来源:广元市昭化区国土资源分局

王*清(身份证号码:510802194*****8482) 20210302日向广元市昭化区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1.8.6.5条的规定,拟将王*清(身份证号码:51080219******482张*轩(身份证号码: 510802194*****470)共同共有位于广元市昭化区元坝镇滨河路住宅一套,建筑面积152.16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号为:广房权证城C元字第2002094转移登记为王*清单独所有。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昭化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5527288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广元市昭化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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