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广元市昭化区森林早期火情 处理办法(试行)》
一、制定背景
森林火灾是一种突发性强、破坏性大、处置困难的自然灾害。一旦发生森林火情,必须坚持“打早、打小、打了”原则,争分夺秒地将林火消灭在初发阶段。
二、出台目的
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落实森林早期火情处理职责,合力实现森林火灾打早、打小、打了目标,最大限度减少森林火灾发生和灾害损失。
三、参考依据
本办法制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国家林草局《森林草原早期火情处理办法(试行)》《广元市昭化区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
四、重点章节解读
本办法共分六个章节:1.总则;2.处理基本原则;3.主要任务和力量构成;4.处理程序;5.处理保障;6.附则。需要重点解读的是:第二、三、四、五章节。
第二章节:处理基本原则。坚持常备不懈、责任落实、属地管理、快速响应、以人为本的原则。明确了要长期坚持做好扑火队伍、物资机具准备;明确了森林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各镇和区林业局的组织处理职责;明确了以属地镇政府为主组织处理;明确了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的打早、打小原则;明确了必须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的原则。
第三章节:主要任务和力量构成。明确了早期火情监测、报告及力所能及实施扑救的任务;明确了各镇、区林业局和森林经营单位的防扑火指挥员、防扑火队伍、护林员等为处理力量。
第四章节:处理程序。明确了早期火情的报告、调度和核实程序。
第五章节:处理保障。明确了森林经营单位、护林员、各镇及区林业局应履行好职责,做好人员、物资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