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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元市昭化区委统战部2022年部门综合预算编制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22-04-06 16:59:00 来源:广元市昭化区政府办公室

中共广元市昭化区委统战部

2022年部门综合预算编制情况说明


一、主要职能职责及重点工作

(一)统战部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加强党对统一战线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的要求,发挥区委在统战工作方面的参谋机构、组织协调机构、具体执行机构、督促检查机构作用,了解情况、掌握政策、协调关系、安排人事、增进共识、加强团结,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关系,组织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关于统一战线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巩固壮大最广泛的统一战线。

2.研究拟订统一战线工作的政策和法规草案并推动落实,深入调查研究,及时向区委报告统一战线工作情况并提出建议,统筹协调和指导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统一战线工作。

3.负责发现、培养党外代表人士,制定党外干部培养规划,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安排党外人士担任政府和司法机关等领导职务的工作,推动学校、人民团体、科研院所、国有企业党外干部安排工作。协助民主党派支部(社)、区工商联做好干部管理工作,反映和协调解决党外代表人士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4.贯彻落实党的宣传工作方针,统筹推进全区统一战线宣传和意识形态工作,组织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区委统一战线宣传工作政策和规划,统筹推进网络统战工作,研判涉及统一战线的舆情并协调有关部门应对处置。

5.负责联系各民主党派,通报情况、反映意见、制定年度政党协商计划,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以及对民主党派的方针政策,支持、帮助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做好支持民主党派履行职责、发挥作用的工作。

6.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工作方针,研究拟订民族工作中的政策和重大措施,协调处理民族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协调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工作。依法管理民族事务,全面促进民族事业发展。

7.贯彻落实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和政策,研究拟订宗教工作的重大政策措施并督促落实。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引导各宗教坚持中国化方向,巩固和发展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

8.规范民间信仰活动,依法管理民间信仰,维护民间信仰信众的合法权益;挖掘民间信仰中的优秀传统文化资源,引导民间信仰信众爱国守法、团结友善,服务社会、维护和谐。

9.负责联系、培养无党派代表人士,支持、帮助无党派人士加强自身建设、发挥作用。调查研究全区党外知识分子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联系、培养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士,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指导学校、科研院所、国有企业等有关单位开展统战工作。

10.负责联系、培养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支持、帮助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加强自身建设、发挥作用。调查研究全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指导社会组织开展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

11.承担全区非公有制经济协调工作,负责全区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工作,参与制定、推动落实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调查研究全区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了解和反映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意见,团结、服务、引导、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

12.统一领导港澳统战工作。牵头开展港澳统战工作,贯彻落实党的海外统战工作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协调、督促检查落实,会同有关部门对香港、澳门地区统一战线工作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政策建议,联系香港、澳门有关党派、团体及代表人士。

13.统一管理台湾事务工作。贯彻落实党的对台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区对台工作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组织、指导、管理、协调区级部门(单位)和各乡镇(街道)对台工作,指导我区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其他人民团体有关重点人物、重大活动等方面的涉台工作。调查研究台湾形势和两岸关系发展动向及交流合作、人员往来发展情况,提出对策建议。广泛开展交流联络活动,会同有关部门协调指导我区对台经贸工作和金融、文化、学术、体育、科技、卫生等各个领域的交流与合作,以及相关人员往来、考察、研讨等工作。指导全区对台宣传、涉台教育,负责有关台湾工作的新闻发布。统筹协调全区涉台法律事务,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开展涉台权益保护工作。负责区委对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14.统一管理侨务工作,贯彻落实党的侨务工作方针政策,负责起草涉侨地方性法规草案、拟订全区侨务工作规划并组织协调、督促检查落实,调查研究侨情和侨务工作情况,管理侨务事务,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涉侨工作,联系海外有关侨团和代表人士,负责海外侨胞代表人士在相关统战团体的安排,指导推动涉侨宣传、文化交流、华文教育工作等,保护华侨和归侨侨眷在区内的合法权利和利益。

15.受区委委托,领导区工商联党组,指导工商联工作。统一领导区民族宗教工作。做好统一战线有关单位和团体及事业单位的管理工作。

16.完成区委和上级统战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重点工作

2022年全区统战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为主线,以学习宣传贯彻《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重点,以进一步发挥新时代统一战线法宝作用为目标,坚持“四心”定位、坚持系统观念、坚持守正创新,抓实思想引领、服务大局、风险防范、能力提升,不断推动昭化统战工作高质量发展。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全会精神

今年是党的二十大、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召开之年,也是党的统一战线政策提出100周年、开启统一战线事业第二个一百年的重要之年。全区统战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市第八次党代会、市委八届二次全会、区第八次党代会、区委八届二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弘扬伟大建党精神,以迎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为主线,以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市委统战工作会议精神为契机,以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为重点,坚持“四心”工作定位,突出政治引领、服务中心、促进和谐,主动作为、务实创新,引导全区统一战线凝心聚力服务发展、提升影响力和贡献率,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四城新区”贡献更多统战智慧、更大统战力量。

2、坚持和完善新型政党制度

深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建设。对表“四新”“三好”要求,持续加强贯彻落实“三个文件”精神,建立进一步支持协助民主党派组织加强自身建设工作运行机制,全面加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建设。严格执行民主党派组织发展纪要要求,坚持标准、严格程序、严把关口,吸纳素质高、能力强、有代表性和影响力的优秀人士加入民主党派。协助做好民革昭化支部、民盟昭化支部、民建昭化支部换届和民进昭化支部届中调整工作,把政治交接贯穿换届工作始终,严格按照《关于协助民主党派市级组织做好换届工作的意见》要求,严肃换届纪律,选好配强民主党派支部(社)新一届领导班子。加强机关建设,全面提升干部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建设高效运行、团结和谐的民主党派机关。

支持民主党派积极履职尽责。协助区委制定并组织实施2022年度政党协商(会议协商)计划,支持民主党派围绕协商主题开展调研,务实协商,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建议。结合“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引导民主党派成员紧紧围绕我区高质量发展、乡村振兴、建设高质量发展新区、基层治理体系和能力建设等重点工作,深入开展调查研究,高质量建言资政,发挥民主党派建言献策直通车作用。支持党外特邀监察员履职政风行风评议、阳光问政、阳光政务热线和行政效能监督。

3、做好无党派人士和党外知识分子统战工作

抓好中央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党外知识分子思想政治工作和无党派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意见精神。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党外知识分子摸底调查,积极物色发展一批高素质会员,建大建好“蓄水池”,进一步加强区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和同心·服务团等平台载体建设。积极参与“我为蜀道栽枝花”大型公益活动,强化同其他县区知联会联系。

4、加强新时代民营经济统战工作

助推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民营经济统战工作的意见》和全国、全省、全市民营经济统战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推进商会改革,加强商会组织培育和商会党建工作。建立民营经济代表人士专题调研制度、民营企业家座谈会制度,持续搭建民企与政府、银行、高校的沟通平台。建立区四大班子主要领导干部联系异地商会制度,规范抓好商会发展、流动人才和农民工工作,成立西安昭化商会,打造1—2个“五好”基层商会,通过以点带面推动基层商会规范化建设。贯彻落实全省园区统战工作现场会精神,会同工业园区党组织探索园区统战工作路径和办法,推动园区统战工作再上新台阶。

促进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持续开展民营企业家座谈会,强化靠前服务意识,不断优化营商环境,积极推动各项政策落地落实。深入开展民营经济代表人士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实施《广元市昭化区民营企业家梯队建设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注重选派年轻民营企业家参加培训。完善民营经济代表人士数据库和人才库。

5、持续深化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

完善代表人士分级分类管理信息库,探索新阶代表人士培养路径,加强新阶层人士的引导和培训工作,开展能力提升培训。加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新联会规范化建设,打造1个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实践创新基地。开展与其他县区新联会联络联谊活动,学习借鉴先进经验。拓展新阶层人士的政治参与渠道,结合换届,将符合条件的代表人士推荐担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团体任职。

6、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做好民族领域重点工作。广泛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推动纳入国民教育、干部教育、社会教育。围绕“六个搞清楚”加强调研阐释,全面发放全省进校园、进社区、进寺观教堂(宗教活动场所)读本。落实广元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实施方案各项职责。协调推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推动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单位),深化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充分发挥民委制成员单位作用,扎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七进+”活动,加快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工程(村)建设,推动城市少数民族工作创新发展,促进民族文化传承保护与创新融合,协助做好《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立法工作,大力推动跨省协作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带(片)。扎实做好涉疆等流动少数民族工作。优化提升流动少数民族服务管理信息化平台,推进建立城镇嵌入式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组织开展少数民族干部和代表人士培训工作。深入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加强民族宗教领域食品安全工作。

7、提升宗教治理水平

深入挖掘宣传党的百年历史中宗教界始终同党同向同行、同心同德、共克时艰的先进事迹、典型人物,总结和展示同中国共产党团结奋斗、风雨同舟的光辉历程,引导宗教界继承和发扬光荣传统,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制度、文化自信。开展面向宗教界的中国共产党百年党史学习教育。指导宗教界开展宗教中国化研讨和实践。支持佛道教加强教风建设,支持天主教、基督教开展中国化神学思想建设。持续推进中国化示范场所创建。巩固小寺山宗教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中国化成果,开展“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调研,讲好宗教界中国化故事。

推进“四位一体、多元共治”治理体系,提升宗教治理能力现代化。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和《宗教事务条例》《四川省宗教事务条例》,指导宗教界常态化开展讲经学法。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重视同宗教界人士的团结合作,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学习贯彻《宗教团体管理办法》,落实区委常委与宗教界人士联谊交友和全区宗教团体联席会议制度。指导区佛教协会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充分发挥宗教界代表人士的桥梁纽带作用,重视宗教界人才培养,探索培育一批政治上可靠、有信仰基础、乐意奉献的教友队伍。巩固深化宗教工作督查整改成果,严防反弹。继续深化佛道教商业化治理,开展文明敬香监督检查,遏制藏传佛教在我区传播。开展依法查处境外基督教渗透专项行动,持续抓好基督教私设聚会点和未登记基督教组织专项治理,防范向未成年人传教。持续防范天主教地下势力非法传播,持续开展宗教领域非法出版物专项检查。加强“三支队伍”理论政策培训,编印《宗教政策读本》,推动党委领导更加有方、政府管理更加有力、部门协同更加有效、宗教自律更加有为的“四位一体、多元共治”宗教治理体系更加完善,提升民族宗教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加强宗教治理能力现代化。召开好全区宗教工作会议。

8、扎实做好港澳台争取人心工作

加强代表人士联系,强化政治引领,积极参与落实“海联金桥·同心筑梦”等涉港澳台国情研修活动。进一步加强交流合作,扩大对外开放,广泛联谊交友。加强同港澳台企业的对接,为港澳台同胞来昭投资合作牵线搭桥;积极对接省市台联组织,争取项目资金,助力乡村振兴,主动融入成渝双城经济圈建设。依托昭化古城、大蜀道等资源积极创建对台交流基地,扎实开展“服务台胞台企提质增效年”活动,稳妥推进昭台经贸文化交流合作。

9、推动海外统一战线工作和侨务工作创新发展

健全完善工作体制机制,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海外统战工作的意见》,确保区海外统战工作协作机制高效有序运转。深化为侨服务,积极宣传、贯彻落实《四川省华侨权益保护条例》。凝聚侨智侨力服务大局,积极开展“暖侨行动”,主动融入“大侨务”工作格局,引导海内外侨胞积极参与社会主义现代化昭化建设。积极开展归侨、侨眷走访慰问活动,帮助解决生活中遇到的困难问题。

10、全面推动基层统战工作

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基层统战工作的意见(试行)》,制定我区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实行部领导班子成员负责制,聚焦乡镇统战工作重心,围绕乡镇非公经济统战、宗教场所管理、民间信仰场所管理,民间乡贤代表人士等重点工作,有针对性地理顺体制机制,采取务实有效措施,全面精细推开工作,形成基层统战新格局。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建立理论研究队伍,合理设置课题,创新调研机制,会同各民主党派、知联会、新联会等开展联合调研,力争形成一批有价值的研究成果在中央和省市级期刊上采用。强化实践创新和课题研究保障,做强“同心昭化”品牌,扩大昭化统战声音。

11、加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

认真落实党外干部配备刚性规定。扎实推进党外干部配备工作,加强法检“两院”领导班子党外干部培养使用力度。按要求组织推荐党外代表人士参加省市统战部门、省市社会主义学院举办的培训班,积极申报和举办区本级党外代表人士培训班。

12、加强统战机关建设

坚定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加强党的建设各项决策部署,突出机关党组织政治建设,协同推进思想、组织、纪律、作风、制度建设,建强政治机关。全面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持续开展党风廉政警示教育,支持和配合纪检监察组工作,进一步发挥机关纪委内部监督作用。深化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引导党员干部切实做好“三个表率”,服务好中心大局。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制度。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及各项党建工作制度。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和市委六个带头、区委七条要求及其实施细则要求,深化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持之以恒改进工作作风。统筹抓好机关保密、信访维稳、安全生产等工作。

持续推进统战干部队伍建设。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做好部机关、下属事业单位干部人事工作,加大统战干部培养、交流和锻炼力度,切实加强全区统战干部政治能力、政策执行能力、调查研究能力、联谊交友能力、民主协商能力建设,培养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统战干部队伍。

提升依法治理工作质效。全面准确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依法履职相关规定,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不断提高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能力和水平。积极谋划“八五”普法工作,推动统一战线各领域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推进“法律宣传七进”向“法律服务七进”“依法治理七进”转变。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中共广元市昭化区委统战部属一级预算单位,下设一室两股,分别是办公室、统战股和民宗股。与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合署办公。总编制9名,其中行政编制6名。在职人员总数8人,其中行政人员6人,事业人员2人;退休人员2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财政厅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区委统战部2022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222.73万元,较2021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239.28万元减少16.55万元,下降6.9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人员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中共广元市昭化区委统战部2022年部门预算收入222.7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22.73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中共广元市昭化区委统战部2022年部门支出预算总数222.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2.73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区委统战部2022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222.73万元,较2021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239.28万元减少16.55万元,下降6.9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人员减少。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22.73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4.3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1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2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0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区委统战部2022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222.73万元,较2021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239.28万元减少16.55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人员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4.35万元,占87.2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18万元,占5.91%;卫生健康支出5.20万元,占2.33%;住房保障支出10.00万元,占4.49%。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政务公开审批(项)2022年预算数为134.7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13.18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及行政事业单位失业、工伤等保险方面的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5.2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为10.00万元,主要用于: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部门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34.7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22.7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1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劳务费、会议费、培训费、租赁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4.6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4.6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21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1年预算减少。主要原因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和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进一步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

2022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1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00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7.11万元,减少5.53%。主要原因是2022年部门预算中减少人员等工作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2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单位无车辆。

2021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2年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开展财政综合业务、预决算编审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财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六)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七)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八)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