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问答 关闭
你还可以输入40
2020年度 四川省广元市昭化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1-09-30 21:16:00 来源:广元市昭化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0年度


四川省广元市昭化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部 门 决 算



公开时间:2021930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4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4

二、机构设置.................................................................................................... 9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0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0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1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0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2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3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4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4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5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6

第四部分 附件...................................... 19

第五部分 附表...................................... 26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6

二、收入决算表........................................................................................... 26

三、支出决算表........................................................................................... 2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6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26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26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26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26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26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26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26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26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26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26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根据现行“三定”方案规定,2020年区执法局主要行使以下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草案;拟订全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拟定全区爱国卫生事业的发展规划和目标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2.负责行使原广元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昭化分局(以下简称区城管分局)、区民政局、区人社局、区统计局、区档案局等部门行政处罚权。

(1)行使城区市容市貌、市政管理、施工现场管理、园林管理等城市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2)行使低保待遇、殡葬(民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3)行使劳动保障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4)行使统计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5)行使档案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6)行使其他需要出动执法的事宜。

3.实施授权行政处罚权相关的行政检查权和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应行政强制权。

4.负责组织统筹开展全区性重大综合执法活动和专项活动。

5.负责授权行政处罚权职能范围内所属的行政违法举报、投诉或部门移送的案件线索查处、移送或转办。

6.负责组织授权行政处罚权职能范围内有关行政处罚案件的会审和行政应诉工作。

7.负责“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向司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的案件线索。

8.负责配合各相关行政部门监督抽检、行业整治等活动。

9.负责全区综合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监督考核等;指导乡镇执法队伍建设及业务指导。

10.负责统筹协调、监督检查城乡(含铁路沿线)环境卫生治理;指导乡镇环境卫生设施的建设和管理,监管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机制运行。

11.负责组织开展省市环境优美示范镇、卫生单位(乡镇、村)等的创建指导、考核验收、复查及推荐工作。

12.指导全区城乡除“四害”活动和农村爱国卫生工作;负责全区爱国卫生宣传、城乡社会公共卫生管理、卫生监督及检查评比。

13.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0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有序开展。一是扎实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高质量筹办了全区2020年“美丽乡村、美丽庭院、美丽路网”大比武建设推进现场会,协调区财政为每个镇落实5万元专项经费用于花草种子购买,会同区目标绩效中心对“三美”大比武和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实行“月督查、月通报、月排位”,督促指导各镇结合创建省级四好道路示范县,全面开展国省县乡村“五级”路网沿线“脏、乱、差”环境综合治理,共计整治道路沿线农房残垣断壁158处,拆除“鸡舍”“狗棚”违章建筑等57处,整治不达标的修理厂、废品收购点等11处,规范施工场地13个。扎实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牵头推进厕所、垃圾、污水“三大革命”和农村人居环境治理项目建设督查督办,确保了我区环境治理高质量、高标准通过各级各类检查验收。二是稳步推进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治理。调整了区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建立相关部门定期会商、联合巡查机制,先后3次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对相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统筹属地管理、行业监管力量,定期和不定期对西成高铁、兰渝铁路、广达铁路过境的8个镇的环境综合治理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建立了问题台账,完成15处环境卫生和安全隐患问题整改销号。三是持续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加强农村垃圾收运处体系运行监管,督促指导各镇规范压缩式中转站日常运转,全面畅通乡、村、社三级垃圾收运“快车道”,确保垃圾转运处理“流水线”标准化运作;监督特许经营服务企业做到垃圾清运及时不停留,农村垃圾收运处模式正常运转,1至11月全区共转运农村生活垃圾6000余吨(不含城区)。

2.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强力推进。一是健全城市生活垃圾收运处体系。开展智慧居家馆运行日常监管,实现垃圾分类用户注册16800名,月收集可回收物10余吨;主动加强与广元瑞康公司协调并达成了城区餐厨垃圾收运和处置合作机制,全覆盖实现城区218家餐饮酒店、小食店、机关食堂等专车专人定时上门收运,日收集和处理城区餐厨垃圾近5吨。城区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由智慧居家馆收集(暂存)、餐厨垃圾由广元瑞康公司收运、其他垃圾由环卫部门规范处置、大件垃圾上门服务的垃圾分类收运处体系基本形成。二是完善垃圾分类考核体制机制。制定出台了《广元市昭化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昭化区生活垃圾分类小区(院落)考核细则》《昭化区生活垃圾分类社区考核细则》《昭化区生活垃圾分类单位(企业)考核细则》等文件,明确了工作思路、工作目标、时间节点、部门职能、工作措施、考核机制等,做到了垃圾分类有人抓、有抓手、可考核、能落地。三是多层次开展宣传引导。通过集中宣传“引”、媒体舆论“导”、环卫工人“教”、智慧居家馆“带”等多种形式,召开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各类各层次工作(推进)会35场次,邀请专业机构对城区近200名环卫工人垃圾分类知识进行培训,组织机关干部、党员、志愿者开展垃圾分类知识“六进”活动50余场次,出动流动宣传车80余台次,制作各类宣传展板顺利通过48张,张贴宣传标语85幅,宣传制作《微昭化》垃圾分类知识6期,市民的垃圾分类知晓率、参与率、投放正确率达90%以上;垃圾分类工作经验先后被广元电视台宣传报道2次、区电视台宣传报道4次,工作信息分别被人民网采用1条、中宣部《学习强国》采用2条、《市委要情》采用2条。四是创新推进示范单位“细胞工程”建设。统筹机关单位和党员干部带头参与分类分,督促和指导各部门落实1名分管领导和1名垃圾分类师,负责本单位和所在院落的垃圾分类宣传发动、技术指导、督促考核等;通过社区党组织,把居委会、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三驾马车”串联起来,引导社区居民参与分类。采取“程序公开、注重实效、自主申报、镇(行业)初审、区级评审”的原则,每年底评比和认定一批生活垃圾分类示范(达标)单位,由区政府授牌确认,辐射带动全区垃圾分类。经验做法得到住建部专家组充分肯定。五是科学配置垃圾分类设施设备。指导区级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按照每间办公室配备“两分类”垃圾桶1组,每栋楼层集中设置有害垃圾桶,食堂设置餐厨垃圾收集桶;先后更换和新增城区垃圾收集设施1000余个,新购置各类收运车辆5台(辆),保障了城区垃圾分类设施全覆盖、无空白。在全市率先安装首批密闭式智能感应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30组,已覆盖640社区、欧家河2个区域,实现了太阳能供电、智能感应开关箱体投放、背光橱窗宣传等多种功能于一体。

3.爱国卫生运动深入开展。一是深入推进国家卫生城市省级复审迎检工作,制定印发了《工作方案》《工作责任清单》和《问题整改清单》,协同区目标绩效中心、区机关事务中心组建了专项督查工作组4个,全面排查全区机关单位办公场所环境卫生情况和“五小行业”环境卫生、三防设施、管理制度、经营证照等情况,顺利通过国卫省级复审。二是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常态化实施脱贫攻坚人居环境整治、周末“大扫除”等活动,对城区公共区域进行全面消杀,投放灭鼠毒饵站200余个;狠抓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督促与检查,协调指导12个镇开展人居环境整治和周末大扫除20余次;协调区级各部门对50余个防控责任小区进行彻底消毒,并推动辖区企业积极开展病媒生物防治,确保了疫情期间环境整洁,有效消除病媒生物滋生。全年申报创建省级卫生单位2个、省级卫生镇1个、省级无烟单位2个、省级卫生村17个,申报创建市级最干净乡镇1个,最干净村庄2个。

4.市容市貌综合执法力度全域提升。一是持续开展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充分利用微信、微博等媒体以及LED显示屏、开展各类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出动宣传车等方式在城区及周边向广大群众发放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卫生知识文明习惯、《市民“十不”行为准则》等资料;积极联合开展文明劝导,发布文明养犬、文明祭祀等通告200余份,标语500余幅,各类文明宣传活动130余次。二是坚持疏堵结合,治理城区车辆乱停乱放。加强与住建、交警等相关部门会商,制定非机动车辆停放和疏导方案;会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交警大队等相关部门完善管控设施和手段,引导非机动车辆到划定区域停放,划定了68个非机动车临时停放处,设置停车引导和公示牌23块,依法查处非机动车辆乱停乱放。完成停车现状调查和智慧停车规划编制。三是重点突出提升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加大城市管理特别是针对噪声、油烟、停车等重难点工作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建立城市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判和解决具体困难和问题;严格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规范城区内骑门跨店、流摊小贩等违规占道经营行为500余起;清理小广告、破损广告、喷涂广告200余处;加大对抛洒车辆、带泥车辆的处罚力度,常态开展非机动车辆乱停乱放整治工作。四是柔性执法,合理设置地摊经济。在确保城区环境卫生前提下,定时间定范围支持并引导餐饮门店开展适当“占道经营”,共设置夜市烧烤15处,允许占道经营200余户,劝导情节轻微的违规行为300余起,激发了大众创业的激情,提高了群众收入,有效降低了疫情带来的不良影响;在城区划定适当放开马路经济重点区域,规定商户在城区主干道以外均可根据实际在不影响行人通行、占用盲道和消防通道的情况下适度临时占道经营。五是开展城区周边环境乱象依法专项治理工作。切实履行牵头部门职责,定期不定期的对城区及周边乱堆、乱丢、乱倒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开展排查工作,共排查出30余处,处置率100%;对公路沿线、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河道滩地、征收未建空地等重点区域加强日常巡查力度,分片分段落实专人负责,及时发现和制止乱堆乱倒行为,依法依规对乱堆乱倒垃圾行为10余起进行教育整改。六是全面开展弘和广场及栖凤苑专项治理。协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元坝镇及派出所等单位采取劝导和政策宣讲为主,严厉整治弘和广场以及栖凤苑乱搭棚舍占用公共设施经营等现象,共计强制拆除弘和广场违法摊点27个、取缔栖凤苑自由市场摊位45个。七是全面开展扫黑除恶整治。组织召开党组专题研究会议4次,分析并明晰了城市管理领域黑恶势力重拳打击范围、倾向性问题,深入开展对以暴力手段阻碍城市管理执法、团伙性质占道经营、垄断性经营、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等城管执法领域涉黑涉恶线索的摸排工作,确保了扫黑除恶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八是全面规范广告管理。对昭化城区、G5(京昆高速)、G75(兰海高速)、G5012(恩广高速)、G212、G542、S202、宝红进港公路和昭化古城、柏林古镇、桃博园景区及通景干道等重点区域设立的广告进行全面摸底调查,对57处户外广告、100处居民墙体广告、93处公路山体墙宣传广告进行全方位梳理,弄清了权属关系、管理主体、审批部门等。在此基础上根据机构改革后的职能职责调整,重新修订了《广元市昭化区公共空间广告设置管理办法》,对广告设置的规划、拍卖、审批许可和监督管理等进行了明确,对相关部门在具体操作环节职能职责进行了细化,对各镇人民政府的职能职责也进行了界定,实现了全区广告管理的规范化、法制化。同时,积极履行城区广告管理主体责任,清理和拆除违规广告3处。

5.脱贫攻坚帮扶工作扎实推进。一是深入开展“三同”活动,动员贫困户开展室内外环境卫生整治,常态监督、引导农户保持室内物品摆放有序,动员群众打扫室内污垢、积尘、蛛网;动员有劳动力的贫困户对房屋周边的村组道路清扫保洁,彻底清理公路、河道沿线枯枝败叶、白色垃圾、牛皮癣广告等。二是大力发展产业。组织村社干部、贫困户与非贫困户代表到产业发展相对较好的乡镇学习参观,发挥联挂村地理优势,帮助优化产业结构,组织开展核桃、海椒等经济作物种植技术培训,大力发展稻鱼养殖。三是积极开展“以购代帮”活动。组织帮扶干部、单位在帮扶工作中,以购买群众“鸡、鸭、蛋、米、油”等农产品为手段,积极帮助群众创收。全年共计购买100余只家禽,2000余只蛋,1000余斤大米,200余斤菜籽油。

6.着力抓实疫情防控工作。成立了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实施方案,及时传达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及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精神,召开局党组会议10余次专题研究和部署疫情防控工作;坚持局机关和环卫中心干部一半以上工作力量到位,一线环卫工人全员上岗,把人员力量按照职能职责分为城区管控、环境治理、病媒生物消杀、城区垃圾清运四个工作组,确保各项工作有分管领导牵头、有具体人员负责、有信息反馈的良性运转工作格局;强力开展沿街散乱农贸商品买卖行为整治行动,规范商户及流动摊点违规占道经营行为,清理“牛皮癣”等,共印制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温馨提示500余份、制作疫情防控知识宣传专栏2版、宣传标语10余幅;发放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200余份、垃圾分类知识宣传500余份,张贴和发放废弃口罩收集、除“四害”消杀、城乡环境治理等各类通告2000余份,设立疫情防控监测点1个;加强农贸市场及城区日常执法巡查,配合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有效杜绝城区活禽及野生动物销售和宰杀行为发生。协调元坝镇督促市场管理公司持续开展对欧家河农贸市场、原青梅路农贸市场进行全面清扫保洁、环境消杀及除“四害”等工作,确保了城区管理有序有效有力。

二、机构设置

区执法局内设机构4个,下属单位2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347.72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53.56万元,减少13.34%。主要变动原因是养老保险比例降低和调减环境治理经费及协管员工资。

二、 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收入合计347.7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91.96万元,占83.96%;年初结转结余55.76万元,占16.04%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支出合计347.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7.72万元(含四害消杀经费20万元),占1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47.72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53.56万元,减少13.35%。主要变动原因是养老保险等比例变动和机构改革,财政误调减环境治理经费及协管员工资。

五、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1.9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4%。年初结转结余55.7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6%。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53.56万元,减少13.34%。主要变动原因是机构改革,财政误调减环境治理经费及协管员工资。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1.9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7万元,占6.1%;卫生健康支出7.65万元,占2.6%;城乡社区支出304.74万元(含年初结转经费55.76万元),占85.3%;住房保障支出17.64万元,占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291.96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 支出决算为17.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基本持平。

2.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专项(项):支出决算为7.6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基本持平。

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支出决算数为304.74万元(含年初结转经费55.76万元),完成预算104%,决算数增加原因是2020年支付2019年的四害消杀等结转费用。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数为17.6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基本持平。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47.7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87.1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07万元。
  日常公用经费160.4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0.44万元,完成预算104.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由于2020年城市垃圾分类、国卫复审、非正规垃圾填埋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美丽路网、河长制、铁路沿线治理、现场会督查、脱贫攻坚等工作的开展,公务接待费增加.二是上年年初实际车辆数2辆(局机关执法车1辆,我局下属事业单位城乡环境中心的无牌皮卡车1辆),年末车辆数为2辆,但下属事业单位城乡环境中心的无牌皮卡车一直被用于第一书记下乡扶贫专用车,所产生的运行维护费由局机关承担,且2辆车使用年限较久,在使用期间均出现过重大机械事件,因而车辆一直处于带病运行,修理费和运行费呈逐年上升趋势。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年初未安排预算;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7.44万元,占74.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万元,占30%。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44万元,完成预算106%。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增加0.99元,增加15.3%。主要原因:一是由于2020年城市垃圾分类、国卫复审、非正规垃圾填埋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美丽路网、河长制、铁路沿线治理、现场会督查、脱贫攻坚等工作的开展,执法车辆运行费增加,二是上年年初实际车辆数2辆(局机关执法车1辆,我局下属事业单位城乡环境中心的无牌皮卡车1辆),年末车辆数为2辆,但下属事业单位城乡环境中心的无牌皮卡车一直被用于第一书记下乡扶贫专用车,所产生的运行维护费由局机关承担,且2辆车使用年限较久,在使用期间均出现过重大机械事件,因而车辆一直处于带病运行,修理费和运行费呈逐年上升趋势。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年初未安排预算。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金额0元。截至2019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7.44万元。主要用于城市管理工作、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垃圾分类、非正规垃圾填埋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美丽路网、河长制、铁路沿线治理、爱国卫生和扶贫帮扶等工作检查、暗访、调研和帮扶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3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增加0.32万元,增加11.94%。主要原因是2020年单位工作事项多,迎接检查和调研等公务活动增加。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3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和县区级系统来访考察接待餐费。

开支的餐费。国内公务接待34批次,288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3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广元市昭化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1.49万元,比2019年减少73.35元,减少24%。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财政误调减环境治理经费及协管员工资。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广元市昭化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及服务支出2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四害消杀药品及服务费,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1231日,区执法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主要是用于城市管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垃圾分类、美丽路网、河长制、铁路沿线治理、爱国卫生等工作督查指导方面用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四害消杀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1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局在预算资金管理中认真贯彻执行预算法,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认真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财经制度,单位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健全,预算编制完整,预算执行到位,做到了财务公开、会计核算真实、规范,没有截留、挪用财政资金、擅自扩大或缩小资金使用范围、改变资金用途等现象,未在项目申报中弄虚作假,套取财政资金,保证了专项资金专款专用,财政资金基本保障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城市管理、城市垃圾分类、国卫复审、非正规垃圾填埋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美丽路网、河长制、铁路沿线治理、现场会督查、脱贫攻坚等工作需要。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1个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为保障除四害的消杀质量,确保施药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我局与消杀企业一起认真做好灭前、灭后的监测工作。通过科学的灭杀,辖区的蚊蝇、蟑螂密度均达到国家标准,四害数量大幅度的减少,其繁殖受到明显控制,辖区整体环境面貌得到了明显的改善,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确保居民身体的健康,进一步做好辖区内居民的除四害工作,巩固灭鼠、灭蟑达标成绩。

1.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20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除四害消杀”1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除四害消杀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0万元,执行数为11.6992万元,完成预算的58.5%。通过项目实施,科学的灭杀,辖区的蚊蝇、蟑螂密度均达到国家标准,四害数量大幅度的减少,其繁殖受到明显控制,辖区整体环境面貌得到了明显的改善,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确保居民身体的健康,进一步做好辖区内居民的除四害工作,巩固灭鼠、灭蟑达标成绩。

发现的主要问题:采购完成时间较滞后。单位与区域的消杀存在差异。

下一步改进措施:按时间节点完成采购,加大薄弱区域的消杀力度。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0年度)

项目名称

除四害消杀

预算单位

广元市昭化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20万元

执行数:

11.6992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20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11.6992万元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0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集中开展城区、车站、农贸市场、市政设施、环卫设施及4S工业园区等四害消杀工作、集中开展除四害消杀工作5次,日常消杀达到国家卫生标准。

2020年度内集中开展统一性、集中性除“四害”工作五次,日常消杀达到国家规定标准。2020825日前完成第一次除“四害”消杀工作。202096日前完成第二次除“四害”消杀工作。20201020日前完成第三次除“四害”消杀工作。20201111日前完成第四次除“四害”消杀工作。20201210日前完成第五次除“四害”消杀工作。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合同年度内集中开展统一性、集中性除“四害”工作五次,日常消杀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完成年度预期指标,日常消杀达到国家规定标准。降低了四害的危害性,提高居民的生活水平

项目完成指标

昭化区城区公共区域四害消杀经费20万元

2020年底完成支付消杀经费11.6992万元

效益指标

开展城区、车站、农贸市场、市政设施、环卫设施及4S工业园区等四害消杀工作

通过科学的灭杀,辖区的蚊蝇、蟑螂密度均达到国家标准,四害数量大幅度的减少,其繁殖受到明显控制,辖区整体环境面貌得到了明显的改善,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确保居民身体的健康,进一步做好辖区内居民的除四害工作,巩固灭鼠、灭蟑达标成绩。

满意度指标

对昭化城区公共区域大街小巷年度内进行5次消杀清理

按期按质按量对对昭化城区公共区域大街小巷年度内进行5次消杀清理,为民众营造了安心舒适的环境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广元市昭化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1)。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除四害消杀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广元市昭化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2)。





第三部分 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利息、上级部门拨款、财政拨入暂存代管资金等。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部门实施职业年金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行政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经费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经费支出。

9.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指反映其他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10.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2.“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广元市昭化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广元市昭化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为区政府组成部门,全额拨款行政单位,下设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区环境卫生事务中心(为一级预算事业单位)。

(二)机构职能。根据现行“三定”方案规定,2020年区执法局主要行使以下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草案;拟订全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拟定全区爱国卫生事业的发展规划和目标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2.负责行使原广元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昭化分局(以下简称区城管分局)、区民政局、区人社局、区统计局、区档案局等部门行政处罚权。

1)使城区市容市貌、市政管理、施工现场管理、园林管理等城市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2)行使低保待遇、殡葬(民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3)行使劳动保障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4)行使统计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5)行使档案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6)行使其他需要出动执法的事宜。

3.实施授权行政处罚权相关的行政检查权和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应行政强制权。

4.负责组织统筹开展全区性重大综合执法活动和专项活动。

5.负责授权行政处罚权职能范围内所属的行政违法举报、投诉或部门移送的案件线索查处、移送或转办。

6.负责组织授权行政处罚权职能范围内有关行政处罚案件的会审和行政应诉工作。

7.负责“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向司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的案件线索。

8.负责配合各相关行政部门监督抽检、行业整治等活动。

9.负责全区综合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监督考核等;指导乡镇执法队伍建设及业务指导。

10.负责统筹协调、监督检查城乡(含铁路沿线)环境卫生治理;指导乡镇环境卫生设施的建设和管理,监管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机制运行。

11.负责组织开展省市环境优美示范镇、卫生单位(乡镇、村)等的创建指导、考核验收、复查及推荐工作。

12.指导全区城乡除“四害”活动和农村爱国卫生工作;负责全区爱国卫生宣传、城乡社会公共卫生管理、卫生监督及检查评比。

13.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人员概况。

区编委核定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编制13名(其中:行政编制7名、工勤编制1名,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参公编制5名。)目前实有干部职工15人,协管人员10人。

三、 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0年收入共计347.7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收入款291.96万元,上年结转资金55.76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0年本年支出合计291.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1.96万元,占100%

四、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1.严格按照财政部门的要求和口径编制部门预算,在预算编制中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严控行政经费,压缩公务费开支,按时按质编制我局部门预算,并报送对口业务科室。

2.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完整、合理,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保障了正常的工作运转。

3.严格控制“三公”经费,资产的配置按照预算科目和项目资金的规定,严格使用财政资金,保证部门整体支出的规范化、制度化。

(二)专项预算管理。

1.预算执行方面,支出总额控制在预算总额以内,预算管理方面,制度执行总体较为有效。

2.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明确、量化精准,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保证专项业务的开展,在执行上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

(三)结果应用情况。

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20年,我局在预算资金管理中认真贯彻执行预算法,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认真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财经制度,单位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健全,预算编制完整,预算执行到位,做到了财务公开、会计核算真实、规范,没有截留、挪用财政资金、擅自扩大或缩小资金使用范围、改变资金用途等现象,未在项目申报中弄虚作假,套取财政资金,保证了专项资金专款专用,财政资金基本保障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城市管理、城市垃圾分类、国卫复审、非正规垃圾填埋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美丽路网、河长制、铁路沿线治理、现场会督查、脱贫攻坚等工作需要。

(二)存在问题。

由于工作安排的原因,存在部门预算执行进度不均衡,部分项目资金使用进度较慢现象。

(三)改进建议。

1.严格按照《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科学合理编制预算,同时严格预算执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2.加强单位内控制度建设,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提升单位内部治理水平、规范内部权力运行,促进廉政建设。








附件2


广元市昭化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项目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20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除“四害”消杀项目金额共计20万元,由区财政本级资金安排,纳入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照《全国爱卫会关于印发(灭鼠、蚊、蝇、蟑螂标准)及〈灭鼠、蚊、蝇、蟑螂考核鉴定办法〉的通知》,(昭行执〔2020〕13号)文件上报区政府分管领导签批后进行实施。用于昭化区城区公共区域四害消杀20万元。合同年度内集中开展统一性、集中性除“四害”工作五次,日常消杀达到国家规定标准。2020年8月25日前完成第一次除“四害”消杀工作。2020年9月6日前完成第二次除“四害”消杀工作。2020年10月20日前完成第三次除“四害”消杀工作。2020年11月11日前完成第四次除“四害”消杀工作。2020年12月10日前完成第五次除“四害”消杀工作。每次消杀有专人监管、专人验收,在资金分配上经局党组会议决定,采用消杀前预付与消杀验收后支付方式相结合,更好的发挥消杀企业与监管部门的职责。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按照《全国爱卫会关于印发(灭鼠、蚊、蝇、蟑螂标准)及〈灭鼠、蚊、蝇、蟑螂考核鉴定办法〉的通知》,(昭行执〔2020〕13号)文件要求。用于昭化区城区公共区域四害消杀20万元。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用于昭化区城区公共区域四害消杀20万元。合同年度内集中开展统一性、集中性除“四害”工作五次,日常消杀达到国家规定标准。2020年8月25日前完成第一次除“四害”消杀工作。2020年9月6日前完成第二次除“四害”消杀工作。2020年10月20日前完成第三次除“四害”消杀工作。2020年11月11日前完成第四次除“四害”消杀工作。2020年12月10日前完成第五次除“四害”消杀工作。

3.该项目分析评价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项目结束后,局党组组织专人对昭化区域内消杀地段进行实地走访与察看,询问居民对四害消杀的意见与建议,并认真翻阅查看消杀图片及验收资料,检查资金支付情况。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除“四害”消杀项目由区本级财政安排一般公共预算资金20万元,于2020年全部到实位,到位率 100%,全部由区财政全额预算。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由区财政本级资金安排,纳入一般公共预算。

2.资金到位。区本级财政安排一般公共预算资金20万元于2020年全部到位,到位率100%

3.资金使用。截止2020年12月底实际支付11.6992万元,资金全额通过转账支付给消杀企业,支付依据合规合法。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该项目财务管理制度执行局财务管理制度,专人负责项目管理,会计核算及账务处理统一纳入局财务管理核算。对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项目严格执行了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用于昭化区城区公共区域四害消杀20万元。合同年度内集中开展统一性、集中性除“四害”工作五次,日常消杀达到国家规定标准。2020年8月25日前完成第一次除“四害”消杀工作。2020年9月6日前完成第二次除“四害”消杀工作。2020年10月20日前完成第三次除“四害”消杀工作。2020年11月11日前完成第四次除“四害”消杀工作。2020年12月10日前完成第五次除“四害”消杀工作。

(二)项目管理情况。我局严格按政府采购制度、政府采购程序等相关规定采购“四害”消杀药物及消杀服务项目,采购文号是昭财采〔202060号号。项目有专人负责管理,严格落实了项目领域廉洁风险防控工作。

(三)项目监管情况。该项目在年度内有专人分管、专人实施、专人验收,在资金分配上经局党组会议决定,采用消杀前预付与消杀验收后支付方式相结合,更好的发挥消杀企业与监管部门的职责,达到除四害消杀质和量的最大化。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该项目合同年度内集中开展统一性、集中性除“四害”工作五次,日常消杀达到国家规定标准。2020年8月25日前完成第一次除“四害”消杀工作。2020年9月6日前完成第二次除“四害”消杀工作。2020年10月20日前完成第三次除“四害”消杀工作。2020年11月11日前完成第四次除“四害”消杀工作。2020年12月10日前完成第五次除“四害”消杀工作。

(二)项目效益情况。

为保障除四害的消杀质量,确保施药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我局与消杀企业一起认真做好灭前、灭后的监测工作。通过科学的灭杀,辖区的蚊蝇、蟑螂密度均达到国家标准,四害数量大幅度的减少,其繁殖受到明显控制,辖区整体环境面貌得到了明显的改善,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确保居民身体的健康,进一步做好辖区内居民的除四害工作,巩固灭鼠、灭蟑达标成绩。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该项目在年度内有专人分管、专人实施、专人验收,在资金分配上经局党组会议决定,采用消杀前预付与消杀验收后支付方式相结合,更好的发挥消杀企业与监管部门的职责。进一步做好辖区内居民的除四害工作,巩固灭鼠、灭蟑达标成绩。

(二)存在的问题。该项目存在的问题:项目政府采购完成时间较滞后。单位与区域的消杀存在差异。

(三)相关建议。城区面积进一步扩大,除“四害”资金严重不足,在实施的规模和质量上还有待提升,建议区财政局提高消杀预算经费。



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