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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化区印发质量工作考核办法
发布时间:2017-05-23 17:16:17 来源:广元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昭化区分局

昭化区门户网讯(黄玲)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扎实推进质量强区工作,建立大质量工作机制,进一步落实质量责任,近日,昭化区政府正式印发了《广元市昭化区质量工作考核办法》。

《考核办法》明确了昭化区质量工作考核对象为各乡镇人民政府、拣银岩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个考核年度。考核主要从质量目标、质量措施、否决和社会评价四个方面进行,包括质量目标完成情况和质量措施落实情况及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执行情况等。考核分为优秀、达标、不达标三个等级。发生区域性、系统性质量安全事故的,考核结果一律为不达标。

《考核办法》强调,考核结果经区政府审定后,将向社会公告,考核结果纳入被考核单位年度综合目标绩效考核,作为年度评先评优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