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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昭化区环境保护局关于2016年9月21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6-09-21 18:01:49 来源:昭化区环保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广元市佳成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昭化区猕猴桃深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9月21日-2016年9月27日。

        电话:0839-8725259

        地址:广元市昭化区政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1、拟批准的建设项目名称:昭化区猕猴桃深加工项目  

        2、建设地点:广元市昭化区元坝镇长坝村一社

        3、建设单位:广元市佳成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四川省国环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5、项目概况:

        项目总投资800万元,环保建设费用89万元,总面积为10.19亩。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1#车间960平方米,2#车间540平方米,气调库1300平方米,办公楼750平方米,食堂、值班宿舍1050平方米,综合楼382.85平方米,锅炉房124.44平方米,门卫室33.18平方米及其他附属设施,占地10.19亩。设计能力为每天生产1班,全年生产300天,年生产猕猴桃果汁550吨,猕猴桃果珍675吨。

        6、报告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施工机械及场地冲洗产生的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得随意外排。;营运期生活废水自建的地埋式二级生化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城镇污水管网。

      (2)废气:施工期采取架设施工围墙、湿法作业、定期洒水、车辆限速覆盖、加强物料管理、渣土及时清运等措施,有效抑制扬尘,施工机械、运输车辆废气产生量小,由当地大气扩散后不会对当地大气环境造成明显影响;运营过程中产生的有组织排放废气为未能冷回收的乙醇气体。项目各设置一套乙醇尾气回收系统,将未冷凝回收的乙醇气体经一级冷凝器(冷却循环水)冷却回收,二级冷凝器(-15℃冷冻水)冷却回收后,残留的不能回收部分通过15m高排气筒经阻火器排出。营运期无组织排放废气主要液氨储存过程中跑、冒、滴、漏型无组织排放。

      (3)噪声:施工期采取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优化施工场地布设、采用低噪声设备、加强施工管理等措施做到噪声不扰民;营运期采取并采取隔声、减振措施、加强管理控制等方式进行控制和减小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施工期加强对废弃物的收集和管理,将建筑垃圾和能回收的废弃物分类收集堆放,废包装材料等出售给废品回收公司,废建渣运至建设部门指定回填地点倾倒,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至站内生活垃圾桶,及时清理外送,并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营运期猕猴桃皮、渣以及不合格品主要含有纤维素等有机物,经收集外运作饲料使用;污泥由专业人员定期清掏,运往垃圾处理厂处置;其余固废均按照相关要求交环卫部门处置或外卖处置。项目固废处置符合废渣处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的原则

       (5)危险废物:加强危险物品的管理,修建专门堆放场所,设置危险物品标志,提高风险管理的意识,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以减少环境危害,并提出事故应急措施和预案,达到安全生产、发展经济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