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问答 关闭
你还可以输入40
昭化区检察院院提前介入依法快捕一起重大集团电信诈骗犯罪案件
发布时间:2016-05-12 11:42:12 来源: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检察院

昭化区门户网讯(杨小霞)近日,昭化区人民检察院把握先机,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并适用快捕程序,依法审结一起重大电信诈骗犯罪案件。

经审查,2015年10月开始,犯罪嫌疑人冼某某先后联系叶某某、陈某等人,组织了由“技术组”、“客服组”、“洗钱组”等构成的具有明确分工的电信网络诈骗集团。首先由“技术组”在互联网上通过作案QQ强加好友,再向被强加对象发送大量的“中国好声音”中奖诈骗信息的形式,取得被害人个人姓名、邮寄地址、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后由“客服组”与被害人电话联系,以领奖需先缴纳保证金、个人所得税、奖金奖品解冻费等名义,虚构事实,诱使被害人上当,进而骗取被害人钱财。2015年12月至2016年3月期间,犯罪嫌疑人冼某某等人多次以群发QQ中奖消息、拨打诈骗电话的方式骗取被害人何某某等人22万余元。

由于该犯罪集团有组织、有分工,作案时间长、遍布地域广、受害群众多,涉罪金额巨大,社会影响恶劣,危害特别严重。对此,昭化区检察院提前介入,了解案情,参与案件讨论会,就取证方向、取证要求、侦查方案及时向公安机关提出建议,引导侦查取证。案件提捕后,办案检察官以严谨细致的态度,加班加点审查案件,针对侦查中存在的问题及时与办案单位及侦查人员沟通,引导补充完善证据,讨论决定逮捕时,主动邀请公安机关办案人员参与旁听,听取侦查人员阐述理由和依据,交换审查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面对面提出下一步需要完善和补正的要求,同时对拟作出不捕决定的当面阐明理由和依据,体现了审查逮捕过程中的公开性和透明性。审查后,对犯罪嫌疑人冼某某等12人依法从快作出批准逮捕决定,同时为体现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对投案自首的未成年嫌疑人王某某等2人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对涉嫌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嫌疑人陈某提出追捕建议,确保法律效果,彰显法治权威。

另经侦查发现,“洗钱组”王某某等人的银行卡内共计存款1000余万元均为该团伙诈骗所得,目前正在进一步侦查核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