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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 关于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8-02-11 09:35:00 来源:广元市昭化区政府办公室

2017年,昭化区政府在市委市政府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以《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为主线,紧紧围绕建设法治昭化目标,不断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全面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的能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明显进步。现将我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科学谋划,法治政府建设扎实推进。一是细化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加强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安排,印发《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确定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任务,明确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为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了行动指南和工作遵循。二是召开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会。组织召开全区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会,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工作责任和任务要求,并针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经常出现的合同纠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进行分析解读。三是加强指导检查。为有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措施落实,对全区所有乡镇和部门工作加强督查指导,通过全面调研督查,推动各乡镇、各部门工作落实。对工作不力、问题较多的单位,及时进行通报,责令整改。四是强化考核监督。出台《广元市昭化区2017年部门及乡镇法治政府建设目标责任书》,将法治政府建设考核结果纳入区级各部门、各乡镇(街道)综合目标考核。制定《广元市昭化区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办法及评分细则》,明确具体考核内容、分值和考核方法。

(二)简政放权,政府职能转变步伐加快。一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出台《广元市昭化区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2017年度工作要点》,明确各部门“放管服”工作任务,确保按照既定的标准和时间节点完成工作任务。开展公开承诺,涉及全区“放管服”改革工作的部门主要负责人在区电视台向社会作公开承诺。率先开设“放管服”改革专栏,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各部门“放管服”改革工作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整改问题。《昭化区“四减四严四优”打造优质政务环境》被市政府《政务参阅》刊发,得到市政府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二是精简审批事项。抓好上级下放、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的承接落实,目前我区行政审批事项为177项、公共服务事项为119项。抓好下放乡镇行政审批事项的承接落实,今年向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下放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事项共计11项。三是规范行政审批过程。按照减时间、减环节、减要件“三减”要求,对177项行政许可事项和119项公共服务事项的办事流程进行规范,对办事所需材料列出清单,编制办事流程图,每个流程图都明确了办事时间缩短到几天、办事环节减少几个、所需材料减少几项。四是全面清理行政权力事项清单。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权力清单(2016年本)的通知》(川办发〔2016〕108号)要求,制定《关于进一步做好行政权力清单有关工作的通知》,对各部门权力事项进行清理,全区33个部门清理出行政权力5428项。

(三)严格程序,行政决策水平不断提升。一严格落实决策制度。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必经程序。通过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对项目投资、产业发展、脱贫攻坚方面30余项重大事项作出集体决定。区政府在每次做出重大行政决策前,由区政府法制办会同有关部门、专家对其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审查不合法的,坚决不予通过。强化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明确责任追究的主体和权限、对象和范围、程序和形式,对违反决策程序、出现重大行政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追究责任。二是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区政府和各乡镇、各部门全部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外聘政府法律顾问70余人(次),对500余件制度建设和决策咨询事项提出意见建议,有效提升全区各乡镇、各部门依法行政水平。三是持续抓好“会前三学”。出台《关于开展2017年区政府常务“会前三学”的通知》(昭府办函〔2017〕16号),区政府常务会前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四川省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电子监察管理办法》《集体土地上拆迁安置补偿办法》等法律政策和文件。同时,区政府班子成员分别就党的十九大报告精神进行专题解读。通过会前三学,进一步提高了各级各部门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

(四)加强管理,规范化水平切实提高一是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全区2009至2016年的规范性文件展开全面清理,共清理规范性文件162份,其中废止25件、失效41件、修改28件、继续有效68件,清理结果已在区门户网公布。二是落实规范性文件相关制度。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区政府及区政府各部门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均实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名义制定的7件规范性文件全部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并向市政府和区人大常委会进行了报备。同时,对各部门报备的15件规范性文件全部进行了备案审查。三是政务公开工作全面推进。印发《广元市昭化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广元市昭化区政务公开全面实施方案》,紧紧围绕重大决策、重点工作、重要民生等信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加强行权运行平台建设工作,2017年行政权力事项受理案件24万余件,按时办结率100%,同比增长205%。

(五)严格监督,行政执法水平大幅提升。一是抓好示范创建。在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基础上,根据各部门和乡镇实际情况,将区食药工商局、区水务局、明觉镇作为2017年创建市级法治政府示范单位进行打造,示范引领作用充分发挥。二是抓好执法主体监管。对全区行政执法部门的600余名行政执法人员主体资格进行了资格审查,组织全区行政执法人员参加资格考试2次。三是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立随机抽查对象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和市场主体信用信息交换平台,累计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200余次。

(六)加强协调,矛盾纠纷不断化解。一是积极受理行政复议案件。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监督、保障和救济职能,完善行政复议制度,规范行政复议流程,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2017年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3件,审结2件、不予受理1件。二是主动参加行政应诉。出台《广元市昭化区行政应诉工作实施办法》,不断促进行政机关出庭应诉常态化、规范化。全年行政诉讼案件被诉行政机关12个(次),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12人(次),出庭应诉率达100%。三是全面推进行政调解工作。继续做好全区行政调解指导、督促和协调工作,协调调解纠纷13次,有效发挥了行政调解预防、排查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重要作用。四是加强政府法院联席工作。出台《关于在法治政府建设中建立与区法院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昭府办发〔2017〕21号),召开区政府与区法院联席工作会议,要求部门和乡镇政府按规定向法院提交相关材料,自觉履行人民法院判决和裁定。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虽然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和突破,仍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一是个别单位法治意识不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在推进和落实具体工作上找不到抓手。二是个别单位依法履职还不到位,行政依法决策机制仍需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制度执行还需加大力度,执行过程还需进一步规范。三是行政执法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也有待进一步加强。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并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二、2018年工作打算

今年,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将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要求,以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四川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为抓手,不断在法治政府建设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新进展、新突破,为加快建设现代化产城一体城乡融合绿色发展的昭化新区提供坚实有力的法治保障。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区政府及各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当好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对法治建设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解决、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把全区工作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

(二)进一步推进依法民主科学决策。认真学习宣传《四川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采取多种方式抓好学习落实,正确理解、准确把握、深刻领会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原则、内容、要求和程序规定。严格落实规定要求,切实转变工作方法,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重大行政决策严格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法定程序进行。

(三)进一步抓实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行并认真落实权责清单制度,切实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全面推进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促进行政执法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促进全区行政执法机关有效履行职责。加强食品安全、环保、国土等重点领域执法。深入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探索“双随机”联合监管方式,制定年度联合抽查事项目录,用好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加强“两法衔接”平台运用,坚决克服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等现象,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无缝对接。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有效杜绝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发生。

(四)进一步加强府院联席工作。巩固区政府与区人民法院联席工作成果,继续充分发挥府院联席会议机制的作用,督促部门加强与法院的沟通对接,及时研究行政诉讼中反映的共性和突出问题,形成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的合力。切实加强协调配合,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高度重视司法建议,并在工作中切实加以落实。

(五)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坚持领导带头学法,继续落实政府常务会议“会前三学”制度,学习了解有关法律法规、国家相关政策,培养和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等专题培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业务水平。

特此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