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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元市昭化区委统战部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0-06-15 18:24:00 来源:中国共产党广元市元坝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

中共广元市昭化区委统战部2020年部门综合预算编制情况说明

一、主要职能职责及重点工作

(一)统战部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加强党对统一战线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的要求,发挥区委在统战工作方面的参谋机构、组织协调机构、具体执行机构、督促检查机构作用,了解情况、掌握政策、协调关系、安排人事、增进共识、加强团结,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关系,组织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关于统一战线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巩固壮大最广泛的统一战线。

2.研究拟订统一战线工作的政策和法规草案并推动落实,深入调查研究,及时向区委报告统一战线工作情况并提出建议,统筹协调和指导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统一战线工作。

3.负责发现、培养党外代表人士,制定党外干部培养规划,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安排党外人士担任政府和司法机关等领导职务的工作,推动学校、人民团体、科研院所、国有企业党外干部安排工作。协助民主党派支部(社)、区工商联做好干部管理工作,反映和协调解决党外代表人士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4.贯彻落实党的宣传工作方针,统筹推进全区统一战线宣传和意识形态工作,组织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区委统一战线宣传工作政策和规划,统筹推进网络统战工作,研判涉及统一战线的舆情并协调有关部门应对处置。

5.负责联系各民主党派,通报情况、反映意见、制定年度政党协商计划,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以及对民主党派的方针政策,支持、帮助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做好支持民主党派履行职责、发挥作用的工作。

6.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工作方针,研究拟订民族工作中的政策和重大措施,协调处理民族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协调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工作。依法管理民族事务,全面促进民族事业发展。

7.贯彻落实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和政策,研究拟订宗教工作的重大政策措施并督促落实。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引导各宗教坚持中国化方向,巩固和发展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

8.规范民间信仰活动,依法管理民间信仰,维护民间信仰信众的合法权益;挖掘民间信仰中的优秀传统文化资源,引导民间信仰信众爱国守法、团结友善,服务社会、维护和谐。

9.负责联系、培养无党派代表人士,支持、帮助无党派人士加强自身建设、发挥作用。调查研究全区党外知识分子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联系、培养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士,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指导学校、科研院所、国有企业等有关单位开展统战工作。

10.负责联系、培养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支持、帮助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加强自身建设、发挥作用。调查研究全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指导社会组织开展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

11.承担全区非公有制经济协调工作,负责全区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工作,参与制定、推动落实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调查研究全区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了解和反映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意见,团结、服务、引导、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

12.统一领导港澳统战工作。牵头开展港澳统战工作,贯彻落实党的海外统战工作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协调、督促检查落实,会同有关部门对香港、澳门地区统一战线工作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政策建议,联系香港、澳门有关党派、团体及代表人士。

13.统一管理台湾事务工作。贯彻落实党的对台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区对台工作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组织、指导、管理、协调区级部门(单位)和各乡镇(街道)对台工作,指导我区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其他人民团体有关重点人物、重大活动等方面的涉台工作。调查研究台湾形势和两岸关系发展动向及交流合作、人员往来发展情况,提出对策建议。广泛开展交流联络活动,会同有关部门协调指导我区对台经贸工作和金融、文化、学术、体育、科技、卫生等各个领域的交流与合作,以及相关人员往来、考察、研讨等工作。指导全区对台宣传、涉台教育,负责有关台湾工作的新闻发布。统筹协调全区涉台法律事务,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开展涉台权益保护工作。负责区委对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14.统一管理侨务工作,贯彻落实党的侨务工作方针政策,负责起草涉侨地方性法规草案、拟订全区侨务工作规划并组织协调、督促检查落实,调查研究侨情和侨务工作情况,管理侨务事务,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涉侨工作,联系海外有关侨团和代表人士,负责海外侨胞代表人士在相关统战团体的安排,指导推动涉侨宣传、文化交流、华文教育工作等,保护华侨和归侨侨眷在区内的合法权利和利益。

15.受区委委托,领导区工商联党组,指导工商联工作。统一领导区民族宗教工作。做好统一战线有关单位和团体及事业单位的管理工作。

16.完成区委和上级统战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0重点工作

1.提升政党制度实践质效。协助区委制定并组织实施2020年度政党协商(会议协商)计划,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好区级层面的政党协商会议,支持民主党派围绕协商主题开展调研,务实协商,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建议。推进民主党派支部(社)与区政府部门对口联系工作,拓展参政议政的深度和广度,切实提高民主党派参政议政能力和水平。协助民主党派建立健全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述职测评、内部监督、纪律处分等制度。严格执行民主党派组织发展纪要要求,坚持标准、严格程序、严把关口,吸纳素质高、能力强、有代表性和影响力的优秀人士加入民主党派。

2.扎实做好民族宗教领域各项工作。探索建立民族工作委员会机制,扎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探索农村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举措,加强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建设。防范打击境外势力利用宗教开展分裂渗透活动,完善防范向未成年人传教和高校防渗透等管理办法,推动“平安昭化”建设。充分发挥区委宗教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加强基层宗教工作力量,强化互联网宗教信息管理,及时妥善处置涉及宗教因素的矛盾问题。抢抓“天主教三自革新运动宣言”发表70周年契机,继续加强小寺山“双基地”建设,进一步完善教育功能,做好作用发挥、总结提升和推广运用“三篇文章”,争取将其纳入省社会主义学院教学实践基地。

3.加强民营经济统战工作。探索建立和完善民营经济统战工作联席会议与民营企业家座谈会制度,继续搭建民企与政府、银行、国资企业的沟通平台。组织民营经济代表人士开展专题调研,召开调研成果座谈会。指导工商联推进所属商会改革发展。贯彻落实全省园区统战工作现场会精神,会同工业园区党组织探索园区统战工作路径和办法,推动园区统战工作再上新台阶。会同相关部门举办民营企业家专题培训班。

4.加强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党外知识分子摸底调查,积极物色发展一批高素质会员,建大建好“蓄水池”,进一步加强区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和同心·服务团等平台载体建设。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深入开展敬老、助学、帮残等公益活动,进一步发挥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优势作用。积极支持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创新创业,引导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投身乡村振兴事业,帮助会员企业解决生产、销售和资金等问题。

5.积极做好港澳台侨海外统战工作。通过开展“千才万事”和支持教育、卫生等部门强化与台湾相关医院、学校的交流合作,积极争取港澳台同胞、企业对我区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等社会事业支持。积极参与“在台四川新娘故乡行”和邀请台湾导报、旺报等岛内主流媒体来我区采访拍摄报道,吸引更多台胞、台商关注昭化,投资昭化,到昭化旅游观光。积极争取侨捐资金,借助侨爱工程助力乡村振兴和民生改善,利用昭化古城三国文化特色优势,加强与侨务资源的联系,积极争取有能力的侨资企业投资。开展对重点归侨、侨眷的走访慰问,帮助协调解决具体问题,积极维护侨益。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中共广元市昭化区委统战部属一级预算单位,下设一室两股,分别是办公室、统战股和民宗股。与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合署办公。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中共广元市昭化区委统战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2020年收支总预算265.87万元,比2019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73.98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部门预算中新增人员经费等。

(一)收入预算情况

中共广元市昭化区委统战部2020年部门预算收入265.8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65.87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中共广元市昭化区委统战部2020年部门支出预算总数265.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7.87万元,项目支出18万元(包括民族宗教办公经费10万元,侨务工作经费8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中共广元市昭化区委统战部2020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265.87万元,较2019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191.89万元增加73.9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65.87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0.3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8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0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64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中共广元市昭化区委统战部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65.87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增加73.98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人员经费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0.33万元,占86.6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87万元,占5.59%;卫生健康支出7.02万元,占2.64%;住房保障支出13.64万元,占5.1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2020年预算数为265.8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14.87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及行政事业单位失业、工伤等保险方面的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为7.0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0年预算数为13.64万元,主要用于: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部门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65.8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52.8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113.0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劳务费、会议费、培训费、租赁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19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9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和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进一步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

2020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19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13.04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长24.39万元,增长27%。主要原因是2020年部门预算中增加人员等工作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底,单位无车辆。

2020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0年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四)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五)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六)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