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国家政策,严格依法行政,发挥经济管理职能,加强政策引导,制定发展规划,服务市场主体和营造发展环境,搞好市场监管,大力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发展镇村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提供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2.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农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3.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4.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5.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6.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7.指导、支持和帮助村民委员会工作;
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
张凯铌 镇党委书记
主持镇党委全面工作。联系朝阳村。
刘 亮 镇党委副书记、镇政府镇长
主持镇政府全面工作。分管财政所、审计站。联系灯杆村。
王小江 镇人大主席、工会主席
主持镇人大主席团全面工作。联系天雄村。
韩 玉 镇党委副书记
协助党委书记抓党的建设工作。分工负责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人事、深化改革、东西部协作等工作,联系综治维稳工作。分管乡村振兴办公室。联系城关村。
马国全 镇党委副书记(挂职)
协助镇长抓经济建设工作。协助负责招商引资、固定资产投资等工作。联系石盘村。
焦明海 镇党委委员、人武部长兼镇政府副镇长
协助镇长抓财政、审计工作。分工负责农业农村、农经(含集体经济)、林业(含林长制、森林防灭火)、畜牧兽医、水利(含供水、河长制、防汛抗旱)、人民武装、征兵、民兵预备役、退役军人管理服务、人防等工作。分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畜牧兽医站、林业工作站、水利站)、退役军人服务站。联系朝阳村。
易泓宇 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政法委员(兼)
分工负责宣传、意识形态、网络舆情监管、精神文明建设、政法、信访维稳、依法治理、司法、扫黑除恶、信访、综合行政执法、市场监管(含质量、食品、药品监管)、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土地增减挂钩等工作。分管社会治理中心、综合行政执法队。联系牛头村。
刘 佳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主持镇纪委、监察室全面工作。分工负责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巡察等工作。联系凤凰村。
蒲跃林 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统战委员(兼)
分工负责组织、统战、基层党建(含村级组织建设)、人才、机构编制、镇党委党校、驻村帮扶、档案、保密、共青团、妇联、工会、民族宗教、外事侨务、政治协商、文旅体、景区管理等工作。分管党建工作办公室、景区管理办公室。联系鸭浮村、松宁村。
裴玉兵 镇党委委员、镇政府副镇长(挂职)
协助负责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文旅体、景区管理等工作。联系战胜村。
许发明 镇政府副镇长
协助党委副书记做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协助分管农业副镇长做好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工作。分工负责工业经济、发展改革、统计、固定投资、招商引资、营商环境、商合(含电子商务)、民营经济、三江新区管控(含户籍)、重点项目推进、征地拆迁、招投标等工作。分管项目投资促进办公室。联系灯杆村。
张恒康 镇政府副镇长
分工负责卫健、教育、科技、国有资产、金融(含商业保险)、税务、供电、便民服务、行政审批、政务公开、民政、残联、就业、社会保障、医疗保障、农民工服务等工作。分管便民服务中心。联系大朝驿村。
舒泓锦 镇政府副镇长
分工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紧急信息报送、交通、自然资源(含田长制)、村建、法治政府建设、生态环境、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等工作。联系南马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