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执行中央、省、市有关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提出全区教育发展战略,制订教育政策性、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执行。
(二)编制全区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确定教育事业发展重点、规模和速度。
(三)综合管理全区的教育事业,负责全区幼儿教育、基础教育、成人教育、职业教育和社会力量办学工作;指导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教学教研工作、体育卫生工作、法制教育、国防教育和安全工作;管理教学质量、考试和学历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学校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推动全区教育体制改革、办学体制改革和学校内部管理改革;调整学校布局结构;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政治体制需要的教育体制和运作机制。
(四)根据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负责对普通高中、职业高级中学校长和副校长的推荐、考察或参与考察,按干部管理权限任用或聘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负责乡镇中心小学、初级中学校长的选拔、聘用、管理;推行中小学校长聘任制和负责制;实行校长任期制;负责全区中小学校长的培训、提高工作,加强学校干部队伍建设。
(五)统筹和指导全区教育督导工作,负责对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指导基础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的监测工作。
(六)主管全区教师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教育系统人事管理工作的有关政策和规章制度;根据中央、省、市制定的各类学校编制标准管理学校的编制;根据国家、省、市教育发展规划纲要有关文件规定,负责教师的招聘、调配交流、工资福利、考核奖惩工作,组织实施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技术工人的考核定级和教师资格考试、资格认定工作,负责教师的培养培训和教师的继续教育、职业技能训练工作,负责全区教育系统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负责教育系统纪检监察的宣传教育工作,办理或会同有关部门办理全区教育系统干部职工违规违纪的查处工作。
(七)贯彻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拟订语言文字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工作计划,指导普通话推广和普通话师资培训,承担昭化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八)负责全区大中专学校招生考试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
(九)统一管理本部门的经费。参与制定教育经费、拨款、基建投资的政策和措施;具体组织实施经区财政预算的教育经费计划;会同物价、财政等部门制订教育收费项目及标准;管理国家、省、市对我区教育项目的拨款经费;管理国内外对我区教育的援助资金和贷款。负责教育后勤与产业工作。
(十)负责全区教育管理资料统计、档案及信息系统的开发和建设工作,指导教育方针政策的宣传和舆论监督工作。
(十一)管理区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指导全区教育系统社团、群团组织的管理工作。
(十二)承办区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三)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龚贵宏 区委教育工委书记,局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区委教育工委、区教育局全面工作。
王玉梅 区委教育工委副书记,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干部人事管理、教师队伍建设、教育科研等工作。分管人事股(离退休人员管理股)、中小学教学研究室、教师发展中心。
饶通云 区委教育工委委员,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各类教育发展、思想政治教育、体卫艺及健康教育,教育规划、教育统计、教育经费、项目建设和学校财务核算等工作。分管教育股(行政许可股、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职业与成人教育办)、计划财务股(监察审计股)、关工委。
吴朝波 区委教育工委委员,局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负责系统及机关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机关内务、公文办理、信息宣传、综合改革,教育装备、信息化建设等工作。分管办公室(党办)、电教教仪站。
冯 青 区委教育工委委员,局党组成员、区人民政府督学。负责督政督学、教育评价、教育督导、依法治教、招生考试等工作。分管教育督导室、招生考试办公室。
余妮芝 区教育工会委员会主席。负责教育工会、学校安全管理、信访维稳和学校后勤管理、教育资助、妇委会等工作。分管安全管理办公室(学校后勤与产业管理股)、机关工会、妇委会。
办公室: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落实上级党委和教育工委工作部署。负责处理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日常事务。负责教育工委重大活动的组织实施与协调工作。负责统筹协调与指导全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宣传教育和日常党务管理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协调管理工作。负责做好党内干部教育、培养培训考核工作。指导学校党组织开展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和党员民主评议工作。负责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全区中小学校长会等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负责机关文秘、宣传信息、报刊通联和征订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综合办理工作。负责局机关政务公开工作。负责机关综治、保密、保卫、文书档案、精神文明、爱国卫生、计划生育工作,负责重大工作的督查督办。负责各种会议和来往人员的接待工作。负责局机关食堂管理、办公设备(用品)的调派等后勤服务工作。(联系电话:0839-8722404)
教育股:指导各类学校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认真执行教育法律、法规,推进依法治教,规范办学行为,提升教育质量。科学、合理调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布局,实施素质教育,加强教育教学常规管理,开展学校素质教育质量考核评估,促进学校内涵发展,提升教育质量。完善教育质量评估体系,建立激励机制,激发教育活力,促进全面育人。坚持德育首要地位,推进立德树人,加强队伍建设,拓展育人阵地,优化育人环境,开展系列主题活动,实施养成教育,加强禁毒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提升学生思想素质和道德水平。规范学校体育、艺术教育教学活动,落实体育艺术“2+1”要求,组织学校开展体育、艺术活动,定期举办全区中小学运动会和艺术节。加强学校健康教育宣传和艾滋病、传染病、病媒生物防控防治工作。加强校园禁烟工作,保护师生健康安全。制定学前教育发展计划,规范幼儿园办学行为和保教活动,组织开展普惠性幼儿园和星级幼儿园创建工作,提升学前教育管理水平和保教质量。加快发展中职教育,改革办学模式,强化专业建设,打造职教品牌。开展实用技术和职业技能培训,服务地方经济。认真实施《民办教育促进法》,依法行使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阶段社会力量办学行政审批权,加强对民办教育机构的管理和指导,定期组织开展民办教育机构年检考核。指导学校开展国防知识宣传教育和中学生新生军训工作,开展国防教育示范校创建活动。加强科技教育,开展科技创新活动,提升青少年科学素养。认真执行四川省学籍管理办法,严格学籍审核,规范转学、休学、复学办理程序,做好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学籍系统的管理和维护。加强招生管理,规范招生秩序,建立健全控辍保学制度和机制,做好全区生源稳控工作。严格执行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关于教材教辅征订制度规定,组织指导学校征订教材教辅。开展学校教材教辅征订、使用情况检查,依法查处违规行为。加强学校语言文字管理工作,开展普通话推广活动和学校语言文字达标创建,促进语言文字使用规范化。(联系电话:0839-8725616)
人事股:制定全区教师队伍建设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主抓师德师风建设。负责教育系统编制管理和人事管理工作。负责教师的招聘、调配、职务评聘、绩效管理、工资福利落实、表彰奖励和考核工作。负责学校领导班子的考核、选拔、任免、培训、奖惩、调配工作,指导学校推行用人制度和分配制度改革。负责全区教师人事档案管理、人事统计、教师资格注册和教师信息化管理工作。负责离退人员的管理服务和教师的评残、抚恤工作。负责支教教师下派和管理工作。(联系电话: 0839-8723154 0839-8724345)
计划财务股:负责组织编制全区教育经费年度预算和决算。负责管理、指导、监督和检查全区教育系统的财务工作。管好各级下达的教育事业经费和各项教育专款。做好全区教育项目规划、入库和资金争取,负责学校项目编制、申报和统计工作,对学校项目建设进行管理。负责编报教育系统基建年报和政府采购工作。负责全区教育基本信息和教育经费统计、分析和报送工作。负责招商引资和机关财务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办公设备采购和资产管理工作。宣传贯彻国家、省、市、区有关各级各类学生资助政策,做好政策咨询指导工作,负责家庭困难学生的统计。指导学校建立家庭困难学生档案,管理和发放各类专项助学金,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学校各类助学金使用情况,积极联系和争取社会资助,进一步完善资助体系。负责教育系统经费内部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审计事项核查。(联系电话:0839-8725618)
学校安全管理办公室:组织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辖区学校安全管理制度或方案,并组织实施。依法督促、检查学校、幼儿园的安全管理工作,认真排查隐患,并督促整改。对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培训、考核。协调处理安全事故,组织综合性的学校安全调研工作。负责全区学校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制定、修改、完善维稳预案,及时收集研判舆情(网络意识形态舆情除外)、回复信访、处舆情(网络意识形态舆情除外)和突发事件。做好上访人员的政策宣传、引导、劝返、问题化解工作。抓好全区公民办学校(园)教育风险管理工作。组织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负责全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指导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校园和低碳减排、节能降耗、绿色环保等工作。指导学校学生劳动实践基地规划和建设,负责学生劳动技能教育与提高工作。(联系电话: 0839-8724684)
教育督导办公室:协助筹备委员会会议,负责草拟督导委会议纪要和有关文件,执行督导委决定。负责拟订全区教育督导规章制度、工作规划、指导性文件,负责实施教育督导报告、监测报告的发布工作。对区级相关部门和镇人民政府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和区委、区政府关于教育重大决策部署情况进行督导评价。负责对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办学情况进行督导。协调组织教育热点难点问题和重点工作专项督导。协调组织参加国家、省、市组织的教育质量和教育发展水平监测。鼓励支持、管理指导第三方教育评估机构参与教育评价工作。依法监督、检查、指导督学责任区工作。组织实施对督学队伍的培训、管理和服务。承办区人民政府、督导委以及上级督导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联系电话:0839-8722904)
招生考试办公室: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教育招生考试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向社会、学校、考生和家长宣传各类招生考试政策和规定。负责全区标准化考点的管理与维护等相关工作。负责全区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报名、资格审查、考生信息采集、考试实施、体检、志愿填报、组送档案等相关工作。负责全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报名、考生信息采集、考试实施、组送档案等相关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考生信息采集、考籍管理、考生毕业资格审查、毕业登记办理等工作。负责成人高校考生报名、资格审查、考生信息采集、投档等相关工作。做好招生考试试卷安全保密工作,完成全区招生考试各项统计工作,协助调查处理招生工作中的违法违纪案件。(联系电话: 0839-8722070)
教研室:根据中小学教学需要,研究教育思想理论、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和学科教学评价等。根据本地实际,提出执行教学计划、课程标准和使用教材的意见。组织编写校(园)本教材。组织多层次多形式的教学教研活动,不断改进教学方法,努力提高课堂教学效益。开展教学理论和实践专题学术研究,指导全区各级各类学校教科研工作。指导和帮助教师开展学科课外活动,组织学生学科竞赛活动。做好教学质量监控工作,组织对学科教学进行检查和质量评估。负责教师培养和发展,根据国家、省、市培训要求,制订本区教师培训规划和培训方案。负责区内各级名师管理与考核。做好教师继续教育管理,做好学时审核和教师学分登记工作。负责承办上级有关部门安排的培训项目,完成本级培训,指导学校搞好校本培训。(联系电话:0839-8721997 )
电教站:负责学校实验教学装备和学校信息技术装备工作规划,指导相关项目实施工作。负责全区初中(初三)、高中(高二)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初)工作,高中(高一)通用技术实践操作考查、信息技术学业水平考试工作。负责中小学教师现代教育技术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培训和实验教师、管理人员业务培训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涉及实验教学、基本信息技术环境下的各学科教学应用赛事活动、评审活动。负责学校教育技术科研课题研究指导工作。负责指导中小学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和各类功能室设备的管理及评估工作。做好教育网络、信息化建设维护管理和对外信息发布工作。(联系电话:0839-8725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