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全区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全区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相关政策、规划和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有关地方标准和规程并指导实施,组织开展全区森林、陆生野生动植物、湿地、自然保护地和荒漠等资源的动态监测与评价。承担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推进全区林业数字化建设。
(二)拟订全区林业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拟订相关林业产业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组织、指导开展生态扶贫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开展林业现代园区建设、低产低效林改造、花卉、特色经济林、林下经济、森林康养和生态旅游等产业建设。负责编制全区中药材、食用菌产业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林业绿色产业发展。
(三)负责全区森林资源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全省森林采伐限额和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区森林采伐限额,监督检查林木凭证采伐、经营加工、运输。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公益林划定管理工作,管理国有森林资源。
(四)负责全区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有关湿地保护规划及其相关的标准规定,拟订全区湿地保护规划及其相关的地方标准。负责湿地科研监测、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监督管理湿地的合理利用。
(五)负责全区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拟订及调整全区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全区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六)负责监督管理全区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全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湿地公园、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等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和相关地方标准。组织开展全区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国家公园昭化区境内的相关工作。负责区级政府直接行使和代理行使全民所有权的国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和湿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承担自然遗产申报的相关工作。
(七)负责推进全区林业改革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区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组织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开展退耕还林,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八)组织全区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组织开展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组织和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国土绿化工作,组织开展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负责全区荒漠化防治工作。承担广元市昭化区绿化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九)组织林木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质量。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指导区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指导全区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负责林业相关行政执法监管工作。
(十一)负责落实全区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负责全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野外火源管控、日常巡护、隐患排查整治、监测预警、基础设施建设、专业防火队伍建设管理、未达到林草火灾应急预案中启动应急响应条件的初期火情火灾处置、牵头灾损评估等工作。
(十二)监督管理全区林业区级及以上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预算内投资、区级及以上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区政府规定权限,核报、监督管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参与拟订全区林业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生态补偿工作。
(十三)负责林业科技、教育、对外交流和宣传工作。组织重点科技项目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推广。组织开展全区林业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有关工作。负责林业行业宣传工作。
(十四)承担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指导全区林业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五)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围绕高质量筑牢嘉陵江上游生态屏障,加强森林、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高质量实施绿化全川广元行动昭化实践、低产低效林改造、增彩添香和花卉产业发展,高水平推进数字林业建设,加快实现林业生态、经济、社会三大效益。统一推进全区范围内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湿地公园、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等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归并整合及监督管理。负责国家公园昭化境内相关工作。
(十七)在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
区林业局与市自然资源局昭化分局、区水利局、区应急管理局等部门要做到各司其职、无缝对接。区应急管理局负责统一组织、统一指挥、统一协调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救灾工作。市自然资源局昭化分局、区水利局、区林业局、区应急管理局依法依规承担相关行业领域的灾害监测、预警、防治工作及抢险救援的技术保障工作。
1.区应急管理局负责牵头组织编制全区综合应急防灾减灾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承担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并落实。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组织、指导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救灾;组织、协调一般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作出决定;承担全区应对较大及以上灾害指挥部工作,负责组织较大及以上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全区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指导、协调相关部门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会同区自然资源局昭化分局、区水利局、区林业局等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发布森林火险信息。组织开展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警。
2.区林业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负责全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野外火源管控、日常巡护、隐患排查整治、监测预警、基础设施建设、专业防火队伍建设管理、未达到林草火灾应急预案中启动应急向应条件的初期火情火灾处置、牵头灾损评估等工作。火灾达到本级应急响应最低条件的,第一时间提请区级防灭火指挥部启动相应等级应急响应。
3.必要时,区林业局可以提请区应急管理局,以区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十八)在中药材产业发展方面的职责分工。
1.区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全区中医药产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扶持政策并指导实施。
2.区林业局负责拟订全区中药材产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扶持政策并指导实施。
罗元明(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全面工作,负责审计工作。
张克华(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林政资源、林长制、田长制、河湖长制、林木采伐、天然林保护、国有林管理、低效林改造、天保工程、营商环境、森林防灭火、安全生产、防灾减灾、行政审批、平安昭化建设、权责清单、双随机一公开、林业技术服务、综合执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乡村建设、自然保护地管理、野生动植物保护、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森林植物检疫、环境保护、森林康养等工作。分管森林防火办公室、林长制办公室、森林资源管理股、自然保护地与湿地管理股、综合执法股等站股。
李文军(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目标管理、督查督办、机关电文、机要保密、档案管理、文秘信息、目标考核、后勤保障、干部人事、法治政府建设、机关党建、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信访维稳、综治、防邪、禁毒、民生热线、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农民工工资、生态修复、造林绿化、古树名木、退耕还林还草、种苗及种质资源管理、耕地保护、国家储备林建设等工作,牵头负责项目资金争取工作。分管局办公室、财务室、生态修复站,联系区林业要素市场服务中心、重点项目办公室。
王 姝(党组成员、区林业产业发展服务中心主任):负责产业发展、增彩添香、食品安全、品牌创建、园区建设、东西部协作、乡村振兴、科技推广服务,协助负责国家储备林建设工作。分管产业发展股。
李小平(工会主席):负责行业工会、驻村帮扶、统一战线、机关食堂等工作。
蒋 利(区林业要素市场服务中心主任):负责项目储备、项目管理、固定资产投资、招商引资、林业改革、规划编制、林地流转、森林保险等工作,分管重点项目办公室。
一、办公室(财务股)
负责人:杨洋
联系电话:0839-8722231
拟订和监督执行局机关的各项工作制度和工作计划。负责起草林业的规范性文件、综合性文稿和史志编撰。负责对林业有关重大决策的调查研究。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档案、机要、值班、督查等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保密、信息、宣传、工作绩效管理、综合治理、计算机网络、后勤保障、政务公开和信访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组织开展全区对外交流,承担涉及港澳台林业有关事务。承担机关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教育培训的相关工作。指导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负责林业数字化工作。负责因公出国(境)相关工作,负责计划生育相关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
组织编制部门预决算并监督执行。负责局机关财务管理。监督管理区级及以上林业财政专项资金,负责资金稽查、绩效评价。指导政策性森林保险及金融贷款工作。负责招投标及政府采购、综合统计和内部审计、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工作。
二、产业发展股(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负责人:樊晓红
联系电话:0839-8723886
拟订全区林业产业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全区林业产业化经营、产业结构调整、林产品市场体系建设及林产品质量监督。拟订全区林业资源优化配置和木材利用政策。负责乡村振兴林业方面工作。组织实施生态和产业扶贫。负责编制全区中药材、食用菌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现代林业园区建设。组织编制增彩添香、花卉和低产低效林改造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生态康养、生态旅游等产业发展。
落实国土绿化重大方针政策。拟订全区林业及生态保护修复的相关政策。编制林业年度生产计划和投资计划,监督管理预算内投资项目。综合管理全区天然林资源保护、退耕还林、植树造林、国土绿化、封山育林和防止水土流失等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管理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预测预报和相关行政执法工作。承担古树名木保护、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等相关工作。指导基层林业站的建设和管理。承担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林业建设项目。负责监督管理全区荒漠化、石漠化防治相关工作。负责林业固定资产投资和统计工作。负责林业项目储备、争取、申报工作。开展招商引资工作。承担区绿化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组织林木种质资源普查,指导种质资源保护工作。组建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指导良种基地建设。指导和监督全区林木种苗质量和生产经营行为。指导全区林木种苗产业发展。指导林木种苗相关行政执法工作。指导林木种苗项目申报并监督实施。
组织编制全区林业科技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开展林业科学研究、成果转化、资源评价和技术推广工作。承担林业科技标准化等相关工作。
三、森林资源管理股
负责人:严泉谋
联系电话:0839-8723243
承担全区森林资源动态监测和考核评价工作。拟订全区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政策措施。编制全区森林资源采伐限额和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管理全区林地、林木采伐、经营加工、木材运输工作。组织实施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组织编制森林经营规划和森林经营方案并监督实施。指导开展森林资源管理相关行政执法工作。拟订全区林业资源优化配置和木材利用政策。承担林业系统内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等工作。组织开展全区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和资源状况评估,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承办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关工作。研究提出全区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调整意见。指导、组织、监督陆生野生动物的救护、繁育、经营利用、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防治和相关行政执法工作。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承担濒危野生动植物国际贸易公约履约有关工作。
承担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牵头国有林区、综合执法等重大改革工作,组织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林地林木承包经营、流转管理。承担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动态调整等工作。负责相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承担行政应诉等有关工作。牵头协调推进“放管服”改革,承担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
四、自然保护地和湿地管理股
负责人:白文翰
联系电话:0839-8722231
拟订全区各类自然保护地、湿地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全区各类自然保护地和湿地的建设、管理及开发利用,承担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和湿地的审核及申报工作。组织实施各类自然保护地和湿地生态修复、生态补偿工作。承担国家公园昭化境内相关工作。负责区级政府直接行使和代理行使全民所有权的国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承担全区各类自然保护地和湿地资源动态监测、评价与发布工作。指导各类自然保护地和湿地相关行政执法工作。承担国际湿地公约履约有关工作。
五、森林防火办公室
防火办主任:宋进兵
联系电话:0839-8724119
负责落实全区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指导森林防火宣传教育、野外火源管控、日常巡护、隐患排查整治、监测预警、基础设施建设、专业防火队伍建设管理、未达到林草火灾应急预案中启动应急响应条件的初期火情火灾处置、牵头灾损评估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