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国家政策,严格依法行政,发挥经济管理职能,加强政策引导,制定发展规划,服务市场主体和营造发展环境,搞好市场监管,大力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发展镇村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提供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2、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3、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4、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5、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6、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尹安平 镇党委书记。主持镇党委全面工作。
胡 勇 镇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主持镇人民政府全面工作。负责镇域经济发展、财税、审计、项目等工作。
李正元 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工会主席。主持人大主席团全面工作。分管工会、关工委、老促会、地方志、烤烟、林业、林长制、森林防灭火等工作。
冯 广 镇党委副书记。协助党委书记抓好党的建设工作。负责党委日常事务、乡村振兴、东西部协作、目标绩效管理(考核)、深化改革、机关事务管理、档案、保密、信息等工作。分管党政综合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
蔡 勇 镇党委委员、人武部长兼镇政府副镇长。负责人民武装、国防动员、人民防空、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分管农业农村、乡村振兴、水利(含移民后扶)、防汛抗旱、畜牧、自然资源、国土空间规划、财政、国有资产管理、库区建设管理、河(湖)长制、农经(村级财务管理、农村宅基地审批)、集体经济等工作。分管党政综合办公室(财政)、经济发展办公室(国土空间规划工作)、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联系虎跳自然资源所、太公诚智水务公司。
李 弦 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统战委员(兼)。负责基层党建、驻村帮扶、人才、政工人事、机构编制、党务信息、老干部、民族宗教、外事侨务等工作。分管党建工作办公室。
赵 伟 镇党委委员、政府副镇长。负责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震减灾、村镇建设、消防安全、道路安全、发展改革、交通建设、市场监管、土地房屋征收、机关支部等工作。分管应急管理办公室、乡村建设和文化旅游服务中心(乡村建设工作)。联系虎跳市场监管所。
刘 玮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负责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巡察、督察督办、内部审计等工作。
王小敏 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政法委员(兼)。负责宣传思想文化、精神文明建设、意识形态(含网络意识形态)、网络舆情监管、新时代文明实践、政治协商、社会工作、平安建设、法治建设、依法治理、国家安全、防邪禁毒、扫黑除恶、网格化服务管理、信访维稳、矛盾调解、社会综合治理、综合行政执法、重点项目协调等工作。分管党建工作办公室(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工作)、综合执法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联系太公派出所、太公司法所。
袁晓梅 镇政府副镇长。负责固定资产投资、招商引资、营商环境、商贸物流、供销、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金融保险、卫健、医保、疾病预防控制、教育等工作。分管经济发展办公室(招商引资和项目投资工作、商贸服务工作)、社会事务和社会治理办公室。联系镇内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卫生院。
胡诗卉 镇政府副镇长、妇联主席、团委书记。负责民政、残联、统计、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环境保护、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团委、妇女儿童、工商联、科协、红十字会等工作。分管社会事务和社会治理办公室(民政工作)、经济发展办公室(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乡村建设和文化旅游服务中心(文化旅游体育等工作)。
王 睿 镇便民服务中心主任。负责便民服务中心日常工作。分管行政审批、亭子湖保护与发展、“12345”日常工作办理、经济信息和科技等工作。联系供电所、移动公司、电信公司、联通公司、广电公司。
刘 太 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负责农业服务中心日常工作。分管农业农村、农能、农机、农业政策性保险、农产品质量安全、园区建设管理、粮食供销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