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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
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广元市昭化区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

办公地址:广元市昭化区元坝镇区群众艺术文化中心3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08:30-12:00,14:30-18: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邮政编码:628021

电话号码:0839-6280617

传真号码:0839-6280627

政务信息
机构职能

区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文化、旅游、体育和广播电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区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加强党对文化、旅游、体育和广播电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和文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制定文化旅游体育产业发展的地方标准和行业规范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推动全区文化事业、文化产业、旅游业、体育事业、体育产业、广播电视事业和文物事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生态康养旅游强区建设工作,推进全域旅游。推进文化、旅游和体育体制机制改革,推进文化、旅游、体育融合发展。

(三)管理全区性重大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和文物活动,指导推进相关设施建设。

(四)实施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并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加强幼儿体育、青少年体育、农民体育、老年体育工作。制定全区竟技体育发展目标和运动项目规划,加强业余体校的建立建设。加强体育公共管理服务职责,促进体育公共服务均衡发展。执行、拟订体育产业发展政策,培育体育消费市场。加强体育社团组织、体育培训、健身经营机构的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

(五)指导管理文化艺术事业,推动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三国文化和昭化特色文化传承发展。

(六)负责公共文化和广播电视事业发展,推进全区公共文化和广播电视服务体系建设、旅游公共服务建设和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旅游、体育和广播电视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七)组织实施文化、旅游和体育资源普查、挖掘、保护与利用工作,监测文化旅游体育经济运行,促进文化、旅游、体育和广播电视产业发展。推进文化、旅游、体育和广播电视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旅游、体育和广播电视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文化、旅游、体育和广播电视科技教育培训和人才培养工作。

(八)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九)管理和指导全区文物保护利用与考古工作,组织文物资源调查。负责组织遴选、申报区级(含区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指导地方文物保护单位申报等工作。推动全区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指导监督博物馆和社会文物工作。组织实施申遗及管理工作。

(十)指导文化、旅游、体育和广播电视市场发展,对文化、旅游、体育和广播电视市场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旅游、体育和广播电视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旅游、体育和广播电视市场。

(十一)负责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和文物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协调与监督管理,对广播电视和文物系统、文化旅游园区、体育场馆、新业态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实施行业监督管理。制定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

(十二)指导全区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市场综合执法工作,组织查处辖区内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和文物等市场的违法行为,加强行业监管和督查督办,维护市场秩序。

(十三)制订全区文化旅游体育客源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组织昭化整体文化旅游体育形象的对外宣传和重大推广活动。

(十四)指导全区广播电视宣传和创作题材规划,监督管理全区广播电视节目、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视听节目,审查其内容和质量,负责全区广播电视节目的进口和收录管理。负责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

(十五)负责对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指导全区广播电视科技工作,负责全区广播电视节目传输、监测、安全播出和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及业务的监管,指导对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民办机构的监管工作。

(十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七)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