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广元市昭化区水利局
办公地址:昭化区京兆路75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邮政编码:628021
电话号码:6280257
(一)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水行政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水利工作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拟订全区水利工作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计划;组织编制有关水利方面的综合规划、专业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 统一监督管理全区水资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拟订全区水量分配方案和早情紧急情况下水量调度预案;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开发利用、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
(三) 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全区水资源和水源地保护规划;组织拟订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监测江河湖库和地下水的水量、水质;负责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城市规划区地下水的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的管理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四) 负责全区水行政监察和水行政综合执法工作。协调、仲裁重大水事纠纷;负责供水、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的行业管理工作;承担涉水行政审批事项。
(五) 指导全区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负责全区堤防建设和管理;负责全区河道、水库、湖泊、河口滩涂的管理以及管护范围内砂石资源等的开发、利用和保护;指导水利设施综合利用;指导河湖水系连通工作。
(六) 负责水利工程的建设与管理。组织、指导全区水利工程基本建设;负责全区供水、节水技术工作;组织指导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作;指导小水电改造及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
(七) 负责水土保持工作。组织实施全区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工作;负责有关重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
(七) 负责水土保持工作。组织实施全区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工作;负责有关重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
(八) 编制洪水、干旱防治规划;编制重要水利工程防洪抢险应急预案、防御洪水调度方案和抗旱应急水量调度方案;负责水利洪涝干旱灾情统计、分析、核实及上报工作;指导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开展汛前、汛中、汛后检查,处理度汛安全隐患;负责防汛监测平台和站点的建设、运行和维护;做好防汛预警预报工作;负责水利防汛抗旱资料建档归档工作。
(九) 主要负责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移民安置和移民后期扶持项目年度计划编制、项目实施、项目验收、直发直补等工作。
(十)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党组书记、局长罗武林:主持区水利局全面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商友浩:分管财务、内部审计、水利工程规划、招投标、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城乡供水、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建设、乡村振兴(行业)、小型水利设施建设、民生项目统筹、农村抗旱、新农村建设、统筹城乡、深化改革、中小型水库、灌区建设、病险水库整治、重点项目推进与协调、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招商引资及分管领域安全生产等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郭军伟:分管水土保持与预防监督、园林城市创建、绿色低碳、营商环境、水资源、砂石资源、行政权力审批、河(湖)长制工作、推进依法治区(法治政府建设)、政务窗口、堤防建设、三江新区建设、河道管理、壅水工程、水利综合行政执法、扫黑除恶及分管领域安全生产等工作。
党组成员、总工程师侯继勇:分管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组织、政法、综治、信访维稳、人事、人才、机构编制、制度建设、档案、宣传、思想政治、精神文明建设、文秘、政务信息、机要保密、后勤、建议提案办理、乡村振兴帮扶、工青妇、水利工程质量监督、行业安全生产、森林防灭火、移民规划安置与后期扶持、防汛抗旱及分管领域安全生产等工作。
(一)办公室(行政审批股)
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文秘、档案、党务政务信息、机要保密、组织、党风廉政建设、 宣传、政法、统战等党的建设、人事管理、机构编制、人才和群团等工作、目标管理工作和机关内部制度建设。牵头办理人大、政协有关建议和提案;负责重大会务和重要接待工作。组织起草水利行业管理重大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负责机关规范性文件等涉法事务合法性审查工作。组织实施行业依法治理、法治政府建设和普法教育。办理区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负责水利政务窗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宣 传教育工作。实施财务、会计和专项经费的综合管理;负责局机关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负责行业内部审计工作;对水利专项资金进行监督管理;参与水利建设项目的竣工结算和审计决算工作;负责水利行业财务指导;监督本行业国有资产的使用管理。承担全区水利行业质量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规划建设和运行管理股(农村供水股)
负责水利行业中、长期发展规划计划以及各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统筹协调水利工程项目的设计方案评审、工程建设和竣工验收。组织指导水利、农村水电工程安全监管和运行管理与划界工作,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及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负责重点水利工程招投标管理,指导、检查下级单位招投标工作。指导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承担行业综合统计工作。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水利设施的运行管理与保护。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业生产用水和农村供水工作;负责水利行业基本建设技术质量标准和规程、规范的技术指导和技术监督。组织指导水库工程的运行管理。承担水利系统防汛抗旱相关工作。组织编制洪水干旱防治规划。承担水情旱情预警工作。组织协调指导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保障工作。组织指导水旱灾害防御演练、信息化建设工作。承担山洪沟治理工作。承担全区堤防建设和管理工作。
( 三)水土保持和水资源管理股。
指导全区水土保持工作;负责宣传贯彻水土保持法律法规,普及水土保持科学知识,实施水土保持技术推广;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实施,组织实施全区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生产建设项目水 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指导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统一管理水资源,组织实施水资源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水资源论证等制度;组织水资源调查、评价和监测工作;拟订水量分配和水资源调度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规划;负责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工作,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指导全区河湖管理与保护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河湖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规划;指导全区河湖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工作;指导全区河道管理范围内采砂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审批和编制全区河道采砂规划和年度实施方案;指导区河湖管理保护站开展区河长制办公室具体工作。指导河湖水系连通工作。负责河道沿岸和跨(穿)河道建设项目的评估审查;统筹协调水利行业环境保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