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国内外贸易、引进外资和国际经济技术合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区内外贸易、利用外资、国际经济合作的相关措施和制定全区商务和现代服务业工作的发展战略、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
(二)按要求承担全区现代服务业发展工作中组织实施的协调职责;牵头制定全区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负责现代服务业发展的综合协调、指导职责;调查研究现代服务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
(三)研究提出引导国内外资金投向区内市场体系建设的具体政策措施,制定全区商贸流通发展规划和物流规划并组织实施;培育建设全区商贸流通体系,发展城乡市场;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发展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协调商品市场建设和商业设施建设中的有关问题;指导全区流通领域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工作,促进城乡市场一体化发展。
(四)承担牵头协调全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责任;落实国家、省、市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和打破市场垄断、地区封锁的政策,打击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按有关规定对典当、租赁、旧货市场等行业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全区内外贸易有关行政许可事项。
(五)承担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
(六)执行国家制定的进出口商品管理办法、进出口目录和进出口商品配额招标政策;负责进出口配额、许可证申报、实施的协调与指导工作;负责上级下达我区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及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计划的实施;贯彻落实鼓励出口政策,研究推广国际贸易方式,指导各类进出口业务相关工作。
(七)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等工作;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牵头负责发展服务贸易的相关工作,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
(八)贯彻执行对港、澳、台地区的经贸政策、贸易中长期规划及管理规章;指导全区的经贸机构与港澳台地区有关经贸机构开展经贸合作。
(九)承担组织协调我区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和技术性贸易壁垒等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的责任;牵头开展对外贸易调查、产业损害调查和对经营者集中行为的反垄断审查;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和国外对我区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工作。
(十)贯彻国家、省、市外商投资政策和改革方案,指导全区外商投资工作;统计分析全区外商投资情况,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十一)负责全区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执行对外经济合作政策;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和出境就业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外派劳务和赴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管理多双边对我区的无偿援助和赠款(不含财政合作项目下外国政府及国际金融组织对我区赠款)等发展合作业务。
(十二)指导监督以昭化区名义在区外举办的各种交易会、展览会、展销会等经贸活动;监督管理在区内举办的各种商贸交易会、展览会、展销会等活动;牵头协调有关部门参加国家、省、市举办的各种商贸交易会、展览会、展销会等工作。
(十三)负责友好城市商贸活动交流与合作工作。
(十四)承担区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五)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袁 云:局党组书记。主持局党组全面工作。
杨 倩:局长。主持局行政全面工作。
张 伦:党组成员、区经济合作和外事中心主任。主持经济合作和外事中心全面工作,负责分管领域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维稳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张三元: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党建、党风廉政、思想政治、意识形态、依法治区、统战、人事、精神文明(文明城市创建)、安全生产、固定资产投资、外事港澳、行政执法、营商环境、公文处理、目标考核、后勤保障、资产管理、机要档案、驻村帮扶、生态环境、耕地保护、工会、群团等工作;负责分管领域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维稳工作;分管局办公室、外事港澳股、机关党支部,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贺春秋: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现代服务业、两上企业培育、重点产业专班、消费促进(电子商务、商务会展)、项目建设(东西部协作)、质量强区、食品安全、信访维稳等工作;负责分管领域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维稳等工作;分管服务业发展股、对外合作股,联系商务服务中心,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肖泽育:副局长。负责财务、商贸流通、市场体系建设、两上企业培育、商务招商、争取资金、外贸进出口、审计、统计、镇域经济考核等工作;负责分管领域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维稳工作;分管商贸流通股、招商引资股,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