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部署本区的公安工作,指导检查本局部门的贯彻执行情况,妥善处置各种影响稳定的事件,维护本区的政治及社会治安稳定。
2.收集信息,分析研究本区的敌情和社会治安情况,向区委、区政府及上级公安机关报告社会治安方面的重要信息,并研究提出对策和措施。
3.负责本区内各种刑事案件的侦察,组织全区性严打专项治理行动,处置各类危害社会治安的事件和重大治安事故。
4.负责依法管理本区的社会治安、户籍、居民身份证,外来人口、出租房、车辆牌照、枪支弹药、危险品及特种行业等管理工作。
5.负责检查指导本区内各级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的内部安全保卫工作。
6.组织警力参与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的安全警卫工作,以及全区性大型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7.负责本区内在押人犯的监管及监所管理建设工作。
8.负责本区内公民出入境管理工作,公安外事工作及三资企业管理。
9.负责指导检查、监督本局内务部门的执法活动,负责办理行政复议、诉讼及国家赔偿案件。
10.负责本区内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管理工作。
11.受理并办理“110”警情和市民投诉,办理“110”举报信箱的举报案件,办理上级交办的群众投诉。
12.负责查办上级批转的督办案件和各级控申信访案件。
13.负责本局内民警的思想政治教育及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查办民警违法违纪案件及本局内各部门的审计工作。
14.完成中共昭化区委、区政府及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