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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广元市昭化区教育局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7-08-08 10:22:00 来源:四川省广元市昭化区教育局

四川省广元市昭化区教育局

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中央、省、市有关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提出全区教育发展战略,制订教育政策性、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执行。

2、编制全区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确定教育事业发展重点、规模和速度。

3、综合管理全区的教育事业,负责全区幼儿教育、基础教育、成人教育、职业教育和社会力量办学工作;指导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教学工作、体育卫生工作、法制教育、国防教育和安全工作;管理教学质量、考试和学历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学校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推动全区教育体制改革、办学体制改革和学校内部管理改革;调整学校布局结构;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政治体制需要的教育体制和运行机制。

4、根据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负责对完全中学、职业高级中学校长和副校长的推荐、考察或参与考察,按干部管理权限任用或聘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负责乡镇中心小学、初级中学校长的选拔、聘用、管理;推行中小学校长聘任制和负责制;实行校长任期制;负责全区中小学校长的培训、提高工作、加强学校干部队伍建设。

5、统筹和指导全区教育督导工作,负责对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指导基础教育水平和质量的监测工作。

6、主管全区教师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规定教育系统人事管理工作的有关政策和规章制度;根据中央、省、市制定的各类学校编制标准管理学校的编制;根据国家、省、市教育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和有关文件规定,组织实施,负责教师的招聘、调配交流、工资福利、考核奖惩工作,组织实施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技术工人的考核定级和教师资格考试、资格认定工作,负责教师的培养和教师的继续教育、职业教育训练工作,负责全区教育系统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负责教育系统纪检监察的宣传教育工作,办理或会同有关部门办理全区教育系统干部职工违规违纪的查处工作。

7、贯彻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拟订语言文字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工作计划,指导普通话推广和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承担元坝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8、负责全区大中专学校招生考试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

9、统一管理本不部门的经费。参与制定教育经费、拨款、基建投资的政策和措施;具体组织实施经区财政预算的教育经费计划;会同物价、财政等部门制订教育收费项目及标准;协助教育费附加的征收管理;管理国家、省、市对我区教育项目的拨款经费;管理国内外对我区教育的援助资金和贷款。负责教育后勤与产业工作。

10、负责全区教育管理资料统计、档案及信息系统的开发和建设工作;指导教育方针政策的宣传和舆论监督工作。

11、管理区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指导全区教育系统社团、群团组织的管理工作。

12、承办区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和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党建工作全面加强,巩固提升德育成果。认真开展“两学一做”,巩固“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扎实开展党的知识进课堂、进校园、进教材,深化“千名教师访万家”活动,开展“三爱一践”200余次,举办球类运动会和艺术人才大赛。

2、教育改革稳步推进,教育质量得到加强。有序推进教育领域人才培养方式、城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人事管理制度、考试招生、教育评价体系等方面改革工作。教研成果显著,区机关幼儿园创五星稳步推进,义务教育学业水平检测全市第二,高考本科上线率、上线人数全市同类学校第一。

3、教育民生得到夯实,教育扶贫创新落实。全面落实“三免一补”,抓实教师结对帮扶,开展“阳光校餐”网上晒餐,“中小学热水澡计划”得以实施,教育扶贫学生资助标准“倍增”,教育扶贫救助基金运行良好。

4、均衡发展深入推进,办学条件全面改善。8所农村薄弱学校改造项目完工,青牛小学幼儿园建设启动,改扩建陈江等9所小学附属幼儿园,完成8所学校运动场及附属建设以及5所公租房建设项目,学校功能室改造和设施设备采购资金到位。

5、队伍素质全面提升,师德师风大为改观。2100余人次参加国家、省、市培训,招引教师36人,支教交流教师123人,打造市级名师工作室10个,省级名师工作坊1个,举办教师师德师风集中学习活动。

二、部门概况

区教育局下属二级单位39个(不含高中、职中),其中行政单位1个,初中学校6个,九年一贯制学校6个,幼儿园1个,小学25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区教育局本年收入合计40465.4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0465.45万元,占100%。

2016年区教育局本年支出合计40654.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325.73万元,占64.76%;项目支出14328.43万元,占35.24%。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区教育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41164.16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8287.21万元,增长25.2%。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区教育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0579.1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82%。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8984万元,增长28.4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区教育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0579.1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支出40574.25万元,占99.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91万元,占0.0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支出:2016年决算数为40574.2万元,其中:行政运行721.4万元、学前教育684.39万元、小学教育18422.23万元、初中教育5394.44万元、高中教育775、高等教育44.56万元、其他普通教育669.8万元、职业高中教育10.2万元、其他特殊教育10万元、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支出299.41万元、其他教育支出13542.82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2016年决算数为4.91万元,其中:死亡抚恤4.91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区教育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6310.7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3842.6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5387.8万元、津贴补贴253.23万元、奖金1694.12万元、绩效工资5545.3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237.27万元、职业年金缴费894.9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006.77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33.6万元、抚恤金183.32万元、生活补助4245.15万元、助学金1897.49万元、奖励金35.34万元、住房公积金26.54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76万元。
  公用经费2468.0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766.4万元、印刷费76.93万元、手续费0.9万元、水费195.25万元、电费374.44万元、邮电费66.97万元、差旅费193.18万元、维修(护)费438.04万元、会议费86.87万元、培训费210.41万元、公务接待费54.2、专用材料22.44万元、劳务费60.67万元、工会经费9.39万元、其他交通费4.5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区教育局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54.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4.2万元。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车辆被政府收回,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公务接待得到严格控制。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增减少16.71万元,下降23.56%,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6万元,下降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0.71万元,下降19.76%。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公务用车改革,车辆被政府收回、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公务接待得到严格控制。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54.2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公务接待费:2016年公务接待费54.2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2306批次,8263人,共计支出54.2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区教育局2016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5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区教育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21.4万元,比2015年减少12万元,下降1.6%。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区教育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95.4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95.49万元。主要用于学校办公用品、仪器设备、运动场设施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区教育局没有公务用车,没有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和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我局坚持“量入为出,量力而行,收支平衡”的原则,严格控制支出,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我区教育事业稳步健康发展。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0个,涉及财政资金0万元。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 教育支出:指包括教育管理、普通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广播电视教育、留学教育、特殊教育、进修及培训教育等政府教育事务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经费。

9. 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用于教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指用于教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10.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1.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4.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