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射箭乡人民政府共有编制22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事业编制10人,工勤编制4人。2017年预算实有在职编制内人员22人,较去年减少1人,其中:公务员8人,事业人员10人,工勤人员4人。按财政供给率分,均为财政全额供给。本单位退休人员9人,其中:公务员5人,事业人员4人。其他人员有10人,其中:三支一扶1人,交通协管员2人,遗属6人,临时炊事人员1人。固定资产总额 208.08万元。
主要职能职责如下:
(一)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三)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四)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五)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六)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七)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八)保护好社会主义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财产,保护公民私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九)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有的自主权。
(十)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十一)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平等各项权利。
(十二)完成和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预算情况说明
射箭乡人民政府2017年部门综合预算收入516.05万元,较2016年部门综合预算收入476.17万元增加39.88万元,增长8.4 %。
部门综合预算支出2017年516.05万元,较2016年部门综合预算支出476.17万元增加39.88万元,增长8.4 %。其中:人员经费支出 358.09 万元,较2016年339.4万元增加18.69万元,增长5.5 %。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公务员和事业人员普调工资;二是2016年年终工作绩效和职级绩效增加;三是村、社区和组干部生活补助提标。公用经费支出93.9万元,较2016年85.77万元增加22.18万元,增长 9.5 %。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公务及行政工勤人员交通补贴;二是垃圾场清理费。
部门专项项目预算64万元,较2015年51万元增加13万元,增长25 %。增长的主要原因是脱贫攻坚财政扶贫工作经费。
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4.99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 0万元,较2016年预算下降0%;公务接待费预算4.99 万元,较2016年预算下降0.002%,主要原因是大型活动接待费、区内乡级交流合作接待费和其他需要开支的接待费标准和批次都有所下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较2016年预算下降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