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元市昭化区取消、调整和保留的省市县联审项目目录》和《广元市昭化区取消、保留许可限额的区级行政许可项目目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5-05 08:43:36
来源:昭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区级各部门: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取消、调整和保留的省市县联审项目目录>和<取消、保留许可限额的省市县行政许可项目目录>的通知》(川办发〔2016〕23号)要求,经对应清理,现将《广元市昭化区取消、调整和保留的省市区联审项目目录》和《广元市昭化区取消、保留许可限额的区级行政许可项目目录》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今后,凡是已取消、不再保留为省市区联审的项目,不得再要求或指定无法定权限的下级机关受理并审核(初审);凡是保留的省市区联审项目,必须纳入行政审批通用软件系统实行联审。凡是取消限额的项目,不得再有许可数量的限制;凡是保留限额的项目,必须依法制定并公布许可限额的数量、具体布点和遴选规则。
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