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拣银岩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
《广元市昭化区质量工作考核办法》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4月28日
广元市昭化区质量工作考核办法
第一条 考核对象为各乡镇人民政府、拣银岩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
第二条 考核工作在区政府领导下,由区质量强区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各相关成员单位负责各自职责范围内的考核工作。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个考核年度,考核工作安排在每年12月集中进行。
第三条 考核主要从质量目标、质量措施、否决和社会评价四个方面进行,包括质量目标完成情况和质量措施落实情况及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执行情况等(具体考核要点见附件),相关考核指标可根据市政府对区政府质量工作考核及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第四条 考核评定采用评分法,总分100分。考核结果分3个等级,分别为优秀(95分及以上)、达标(80—94分)、不达标(79分及以下)。发生区域性、系统性质量安全事故的,考核结果一律为不达标。
第五条 考核步骤
(一)目标落实。每年年初,各乡镇(街道)、各相关单位根据区政府确定的年度质量工作目标,确定本年度质量工作目标,报区质量强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质监分局)审核备案;负责抓好各项目标工作落实,认真对照检查,及时查缺补漏,做好有关工作印证材料的收集、归档及报送等工作。
(二)自我评价。各乡镇(街道)、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年度质量工作考核细则及本部门质量工作的目标、任务和特点,于每年12月15日前对部门质量目标完成情况和质量措施落实情况开展自评,逐项打分,并将自评报告及相关实证材料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实地核查。每年12月20日前,领导小组办公室从成员单位抽调人员,组成考核工作组,通过审查资料、抽查核实、征求意见等方式,对各乡镇(街道)、各相关单位质量目标完成情况和质量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和督查指导。
(四)综合考核。考核工作组根据各单位的自评情况、实地核查情况对各成员单位质量工作进行全面考核,评定考核等级,形成综合考核评估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对考核结果进行初步认定,并于12月底前报区政府。
第六条 考核结果纳入被考核单位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并向社会公告考核结果。
第七条 领导小组办公室认真收集各乡镇(街道)、各相关单位工作开展情况及有关印证材料,按考核细则进行归档装订,对需要各乡镇(街道)、各相关单位补充完善的,及时通知补充完善,做好迎接全市考核的准备工作,并于12月底前,将经区政府领导审核后的自评报告和相关实证材料报市质量强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八条 对工作重视不够,落实不力,导致在市级考核中相应工作被扣分,影响全区质量工作考核的,将取消该乡镇(街道)、有关单位的年度评优资格,并通报组织和人社等部门,作为乡镇(街道)、有关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底综合考核的依据;对在质量工作绩效考核中瞒报、谎报考核资料和数据的,予以通报批评,对该单位直接责任人按相关规定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附件:广元市昭化区质量工作考核要点
附件
广元市昭化区质量工作考核要点
考核内容 | 序号 | 考核指标 | 考核要点 | 备注 |
质量目标 (40分) | 1 | 产品质量 量化指标 | 工业产品质量抽查合格率 | 相关考核目标设置、统计方案、评价方法、评分标准、实施细则等由区质量强区工作领导小组另行制定,并根据年度质量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
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合格率 |
食品药品总体合格率 |
2 | 工程质量 量化指标 | 项目一次验收合格率 |
3 | 服务质量 量化指标 | 生产性、生活性服务业顾客满意度指标 |
4 | 环境质量 量化指标 | 水、空气、土地质量及减排总量指标 |
质量措施 (60分) | 5 | 质量宏观 管 理 | 质量发展规划制定与实施 |
质量工作协调机制建立与运行 |
品牌发展战略实施 |
质量统计分析制度建立与开展 |
质量投入机制运行 |
行业准入及产业政策落实 |
6 | 质量安全 监 管 | 打击假冒伪劣及专项整治 |
质量诚信建设 |
质量安全风险管理机制建设 |
消费者维权机制建设 |
产品质量监管 |
工程质量监管 |
服务质量提升 |
环境质量监管 |
7 | 质量基础 建 设 | 标准、计量、认证认可基础建设 |
检验检测技术能力建设 |
质量人才队伍建设 |
否决项 | 8 | 发生区域性、系统性质量安全事故的,考核结果一律为不达标。 | 产品、工程、服务、环境质量等领域是否发生质量安全事件 |
社会评价 | 9 | 政府质量工作社会公众满意度 | 社会公众对产品、工程、服务、环境质量的满意度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