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昭化区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7年度公共住房租赁补贴保障对象公示
根据广元市昭化区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度公租住房实物配租工作的通知》(昭住保组办发2017-1号)的相关要求,经审核刘菊华等17户符合公共住房实物配租保障条件,现将相关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2017年3月14日—24日,共10天。如有异议,请与昭化区城乡规划建设局联系。联系电话:8731567。
附:公共住房实物配租保障对象名单
李季华 李学英 刘菊华 周如春 王广平 王小洪 杨忠敏 赵 璐 母德州
王佐先 杨洪波 何翠英 尚元秀 唐明光 朱林萍 康昌玉 孙洪琼
广元市昭化区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