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纳入对市州的目标考核,编制市州政府目标管理三级指标
◎今年开工工程项目总承包企业直接(或受委托)发放农民工工资、建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的比例要各达50%以上
本报讯(记者 刘春华)2017年开工工程项目总承包企业直接(或受委托)发放农民工工资、建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的比例要各达50%以上。4月27日,记者从全省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视频会上获悉,省政府绩效办近日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纳入对市州的目标考核,编制市州政府目标管理三级指标。
“总承包企业直发工资,可以实现欠薪问题的事前预防、事中稳控和依法处理处置。”省人社厅劳动监察处负责人告诉记者,总承包企业直接发放或受委托直接发放农民工工资,是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治本之策。通过总承包企业直发工资,切断因层层分包无限拉长的工资支付链条,实现工资款和工程款的制度剥离和物理隔离,关闭了农民工工资成为博弈工具和筹码的市场空间,有利于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
今年3月,省政府绩效办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纳入对市州的目标考核,编制了市州政府目标管理三级指标,要求2017年开工工程项目总承包企业直接(或受委托)发放农民工工资、建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的比例各达50%以上。同时,拟用3年时间,将总包直发率和建账率逐步提升到90%以上,从根本上遏制农民工工资层层分包支付的市场乱象问题。
这位负责人表示,进一步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是今年劳动监察的重点工作之一。为此,省人社厅将会同建设主管部门,督促指导辖区建筑企业和工程建设项目,落实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实名制管理等制度,督促企业依法按月足额支付工资,推行委托银行代发办法。在工程建设领域全面实行工资保证金制度,完善工资保证金差异化缴存、规范使用、及时退还等办法。各市(州)、县(市、区)要普遍建立应急周转金制度,重点帮助解决欠薪农民工临时生活困难。同时,加大欠薪执法力度,继续对辖区工程项目尤其是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关停并转、去产能企业,开展日常巡查和季度排查,全面掌握并跟踪指导项目工资支付情况,及时发现和消除欠薪隐患。开展岁末年初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保障春节前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