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区级相关部门:
水库安全管理和安全度汛是全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内容,是防汛工作的重中之重。为保证中小型水库安全管理和安全度汛,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广元市昭化区2016年已建中小型水库安全管理和安全度汛责任人名单予以公布,请各有关乡镇、区级相关部门务必抓好落实。
一、各有关乡镇要进一步落实本行政区域内小型水库安全行政管理责任人,并明确其职责,落实管理经费,划定工程管理范围与保护范围,完善防汛预案,抓好防汛抢险与应急救援物料器材储备。
二、各相关乡镇和部门要加强对小型水库安全责任制、机构人员、工程设施、管理制度、应急预案等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掌握辖区内小型水库安全总体状况,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对重大安全隐患实行挂牌督办。
三、各相关乡镇要对小型水库租赁、承包或从事其它经营活动情况进行清理,确保相关活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其使用权交易必须经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竞拍并得鉴定证后,由乡镇同承租人签订合同方能生效,同时不得影响水库安全管理工作。租赁、承包后的小型水库安全管理责任仍由原水库主管部门(或业主)承担,要督促水库承租人配合做好水库安全管理有关工作。
四、各有关乡镇要做好水库安全动态监测,每个小型水库都要明确具体管护人员,开展日常巡检查,重点检查水库水位、渗流和主要建筑物工况等,发现大坝险情时应立即向水库主管部门报告。
附件:广元市昭化区2016年已建中小型水库安全管理和安全度汛责任人名单
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