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昭化区财政局
广元市昭化区扶贫和移民工作局
关于下达2018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计划指标的
通 知
各有关乡镇:
根据《广元市财政局 广元市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关于下达2018年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广财农〔2018〕5号)精神,经区政府同意,现将2018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计划指标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请严格按照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深化扶贫资金使用精准性的意见》(川开发〔2015〕11号)、《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川财农〔2017〕102号)、《中共广元市昭化区委关于集中力量决战决胜扶贫攻坚确保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昭委〔2015〕101号)和《中共广元市昭化区委 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关于超常推进全区2018年脱贫摘帽工作的意见》(昭委〔2017〕94号)要求,以贫困户增收产业发展为重点,围绕村主导产业,因地制宜自主确定项目,及时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尽早启动项目实施,确保年度减贫任务如期完成,并将编制好的项目实施方案于2018年3月10日前上报区扶贫和财政部门审查备案,为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区财政将资金预拨到各乡镇惠农专户,由乡镇直接打卡直发到“一卡通”后,在区财政报账。
附件:广元市昭化区2018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计划指标分配表
广元市昭化区财政局 广元市昭化区扶贫和移民工作局
2018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