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四川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现向社会公布2017年朝阳乡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主要包括概述、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国政府信息公开受理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几个部分。我乡在信息公开工作经费投入予以保障,充分利用政务公开栏、网站、微信平台等各种渠道进行信息公开。本报告信息数据统计期限为:2017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条例》颁布以来,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及时做好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大了工作力度,全乡政府信息公开在促进政府自身建设、推进依法行政、密切干群关系、优化发展环境等方面取得了新的明显成效。
(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2017年,我乡按照《条例》有关要求,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全乡中心工作,以健全机构、完善制度为有力抓手,结合实际,进一步解放思想,拓宽政府服务手段和领域,积极稳妥地推进全乡信息公开工作,充分发挥了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积极作用。
(二)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机构人员
加强和完善领导机制。充实和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由乡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其余副职领导和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确保政务公开乡长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督促、促协调、保落实。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政府的重要工作议事日程,准确把握政务公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各成员单位、牵头部门及其责任单位各司其职、各尽其能,共同深化政务公开工作。
(三)建立完善制度,促进工作开展
积极推进一般事项公开向重点事项公开、结果公开向全过程公开、自定公开内容向群众点题公开“三个转变”,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的质量。对照《条例》,我们主要做到“三个更加”:从而做到“三个更加”:一是公开的内容更加充实。对政务公开的范围、政务公开的内容、政务公开的形式、政务公开的制度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二是公开的时间更加及时。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和更新,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三是公开重点更加突出。坚持把乡内重大活动、领导调研、乡政府重大决策和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项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从信息公开、电子政务和便民服务三个方面入手,加大推行政务公开的力度。
(四)加强宣传培训,精心组织实施
一方面积极将《条例》的学习纳入到党委中心组和干部日常学习培训计划中,采取学习全文、重点解读、案例剖析、PPT等方式,使全体领导干部深刻领会《条例》实施的重大意义,及时贯彻落实《条例》。另一方面通过微信、qq群等新媒体平台,广播,宣传栏等方式进行宣传;通过举办政府信息公开专题讲座,学习有关《条例》的理论知识,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和管理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7年我乡信息公开主要采用网络形式发布,重点公开了政策法规、工作内容、工作动态以及有关民生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全年公开各类信息58条(次),发表各文章8篇。我乡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了积极稳妥,及时准确,公开、公正、便民。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7年,我乡未出现政府信息权利人向乡政府信息公开义务人申请公开信息的情况;目前尚无发现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而未予公开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以及乡政府信息公开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2017年度未收取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乡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2017年度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发举报、投诉、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7年,我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及薄弱环节:一是对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足,政府信息公开的尺度难以把握。二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有待完善。公开内容不够全面,公开形式不够广泛。三是政务公开长效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现有制度执行力度还有待加强。这些问题有待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改进,认真加以解决。
七、下步改进措施
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是时代的要求,是群众的需要,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具体行动,2018年我乡将按照国家和省、市、区的有关要求,继续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统一思想,切实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充分发挥我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作用,自觉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做到常抓不懈,继续深化开展。
(二)加强学习、培训和交流。通过组织有关人员对《条例》进行理论培训,对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操作进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三)完善制度,强化监督。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目标考核管理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加强开展政府信息公开评议、工作责任追究和奖惩制度建设,对违反有关规定的行为,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广元市昭化区朝阳乡人民政府
2018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