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四川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川办发〔2014〕78号)要求,现向社会公布2017年区治理办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如下:
一、概述
2017年,我办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四川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四川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川办发〔2014〕78号)要求编制了本报告。全文包括《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概述、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因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六个方面的工作情况;报告中所列数据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统计;本报告电子版在昭化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gyct.gov.cn/)全文公开。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及时与我办联系(地址:昭化区元坝镇葭萌路419号;邮编:628000;电话:0839-8723500)。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面落实信息公开 。明确职责,落实责任,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够有组织、有计划、有目标地进行,并明确了具体工作人员,全面负责我办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日常收集、审核、上报审批、公开、网站维护、检查指导和年度考评工作,通过健全工作机构,明确职能职责,做到了分工明确、各负其责,有力推动了工作的开展。
(二)健全完善机制,规范管理信息公开。按照《条例》要求,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公开形式、工作流程和公开时间,制定了《政府信息报送与保密审查制度》等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日常管理,建立了经办人拟稿、股室领导核稿、办公室会稿、局长签发的审批程序,严把审核关。通过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内控制度,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安全有效运行。
(三)狠抓宣传培训,精心组织信息公开。组织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了《条例》和《办法》,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使大家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和原则、范围和内容、方式和程序、监督和保障等有明确的了解,认识到深入推行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同时将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内容采取多形式进行宣传,让群众深入了解,积极参与监督。
(四)拓宽公开渠道,主动开展信息公开。 严格按照《四川省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遵循公开、便民、监督的原则,对我办的政务信息按应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免予公开分类进行全面梳理,坚持主动公开与申请公开相结合、网站公开与政务公开相结合,设立了政务公开栏,并主动在昭化区门户网、市城管局门户网和广元城管微信公众号开展信息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数量情况:截止2017年12月31日,我办共主动公开信息77条,主动公开信息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二)类别情况:工作计划方案1条,机构类型1条,工作动态信息73条,部门预决算2条。
(三)公开形式:我办主要在昭化门户网站和市城管执法局门户、市门户网等网站进行信息公开,被市门户网采用8条、国际在线采用22条;其他涉及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和城市管理类主要以通告、广播等形式进行公开。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7年我办未受理有效的依申请公开的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我办未实行政府信息公开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受理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未发生针对我办的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
六、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示情况
2017年,全办共收到区政协委员提案5件,涉及城市管理及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等内容。截止2017年10月底,全部完成提案的办理与答复,办复率达到100%,并按照要求全文公开,供委员查阅。
七、存在的问题
2017年我办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
八、下一步改进措施
下一步,我办将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贯彻落实,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开展。一是强化认识,全面规范工作流程。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我办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二是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政府信息内容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三是加大信息公开监督。主动听取社会各界对我办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评议制度,并结合政风行风测评和机关效能建设,将评议监督工作常规化、日常化,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广元市昭化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办公室
2018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