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昭化区财政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基本情况
区财政局共有编制40名,其中:行政编制18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5名,其他事业编制14名,工勤编制3名。在职人员总数37人,其中行政人员17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5人,其他事业人员13 人,工勤人员2人;退休人员3人。固定资产总额576万元。
主要职能职责如下:
(一)拟订和执行全区财政、税收的发展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参与宏观经济分析预测和全区重大宏观经济政策的制定。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经济调控和综合平衡全区财力的建议。
(二)贯彻执行国家财税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按照管理权限管理全区税政事项,承办上级要求承担的税政工作。
(三)承担各项财政收支管理。负责编制年度区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实施。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区和区级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拟定财政税收收入计划;管理区级各项财政收入、预算外资金(包括政府性基金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分(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转移支付制度。
(四)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五)制定全区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国库业力,组织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制定政府采购制度,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监督管理全区政府采购工作。
(六)指导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规定及区级机关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益管理办法,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区级机关国有资产经营收益财政专户管理工作。
(七)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区本级企业资本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管理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八)参与拟订政府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投资评审管理工作。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工作。
(九)负责管理全区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全区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十)执行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制定具体管理办法,管理政府债务,防范财政风险。管理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机构贷(赠)款项目的有关业务。
(十一)负责管理全区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
(十二)负责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依法查处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十三)负责财政宣传和财政信息管理系统工作。负责全区财政干部业务培训。
(十四)承担区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十五)承担区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六)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预算情况说明
区财政局2018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1109.8万元,较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964.1万元,增长15.1%;2018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1109.8万元,较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964.1万元增长15.1%。
部门基本支出预算1109.8万元,其中:人员支出396.6万元,公用支出713.2万元。
部门专项项目预算0万元。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10.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2017年预算持平;公务用车运行费用预算0万元,与2017年预算持平;公务接待费预算10.1万元,较2017年预算下降2.9%,主要原因是区财政局接待费标准和批次都有所下降。
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无100万元以上专用项目,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将严格加强对财政各项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专款专用,资金支付依据和开支标准合法合规,不出现截留和挤占挪作他用现象,并充分发挥各项资金的使用效益。
名词解释: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3.“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4.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