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昭化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基本情况
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局共有编制27名,其中:事业编制8人,工勤编制19人,派遣用工48人。2018年预算实有在职编制内人员27人,较去年24人增加了4人,减少了1人,其中:事业编制8人,工勤编制19人,均为财政全额供养人员。固定资产692.4万元。
主要职责职能
1.负责全区机关事务的管理和指导工作;
2.负责制定、指导并组织实施全区机关后勤运行经费、资产、服务管理及机关后勤改革的具体办法和措施;
3.负责制定全区“公务车辆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4.负责公务用车的编制管理和编制核定以及公务车辆的配备、更新、维修、调配、处置等工作;
5.负责制定全区公共机构节能管理规划及相关制度并组织实施;
6.负责全区公共机构能耗统计、监测和评价考核工作;
7.负责区级机关集中办公区域的后勤管理,保障服务工作。
8.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预算情况说明
昭化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局2018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1154.9万元,较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1097.9万元增长5.19%;2018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1154.9万元,较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1097.9万元增长5.19%。
部门基本支出预算1154.9万元,其中:人员支出303.95万元,公用支出850.93万元。
部门专项项目预算0万元。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46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2017年持平;公务接待费预算4万元,与2017年公务接待费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460万元,较2017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40万元增长4.5%,主要增长原因是脱贫攻坚任务重,公务用车出行率增加,导致运维费增加。
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无100万元以上专用项目,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将严格加强对财政各项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专款专用,资金支付依据和开支标准合法合规,不出现截留和挤占挪作他用现象,并充分发挥各项资金的使用效益。
名词解释: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3.“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4.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