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区人大办共有编制24人,其中:行政编制21人,工勤编制3人。2018年预算实有在职编制内人员30人,较去年23人增加了7人,其中:行政人员30人,均为财政全额供给。退休25人,均为行政人员。固定资产总额339.85万元。
主要职能职责如下:
根据宪法和地方组织法的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宪法104条和地方组织法第39条赋予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行使14项职权,概括起来就是决定权、监督权、任免权。
二、预算情况说明
昭化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收入742.56万元,较2017年部门综合预算收入618.69万元增加了123.87万元,增长20%。
部门基本支出742.5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422.30万元,公用经费支出320.25万元
部门专项项目预算0万元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13.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13.8万元,较2017年14万元预算下降0.14%,主要原因是区人大常委会接待费标准和批次都有所下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
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无100万元以上专用项目,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将严格加强对财政各项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专款专用,资金支付依据和开支标准合法合规,不出现截留和挤占挪作他用现象,并充分发挥各项资金的使用效益。
名词解释: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3.“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4.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5.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