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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昭化区招商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8-02-23 00:00:00 来源:区招商局



广元市昭化区招商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根据区委、区政府确定的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编制总方案,按照《预算法》的要求,结合区招商局实际,编制了广元市昭化区招商局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现将该预算编制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区招商局总编制10名,其中行政编制5人,其他事业编制人5人。在职人员总数10人,其中行政人员5人,其他事业人员5人;退休人员1人。固定资产总额12.2万元。

主要职能职责如下:

(一)负责全区招商引资和经济技术合作的统筹协调工作,研究并制定全区招商引资、经济合作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

(二)做好招商项目的编制、储备、包装、论证、推介工作。

(三)负责招商引资投资信息的收集、追踪工作及项目的洽谈、跟踪、协调、督促,搞好“一站式”服务。

(四)负责区域经济合作和对外联络服务工作,为有关部门和外来企业提供招商和咨询服务。

(五)做好项目统计上报工作,牵头负责对区招商目标责任单位的招商单项考核工作。

(六)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预算情况说明

区招商局2018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258.3万元,较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251.6万元增长2.66%;2018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258.3万元,较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251.6万元增长2.66%。

部门基本支出预算251.9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02.0万元,公用支出113.9万元。

部门专项项目预算42.35万元(明细项目见附表)。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1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较2017年预算持平;公务接待费预算14万元,较2017年预算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


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无100万元以上专用项目,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将严格加强对财政各项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专款专用,资金支付依据和开支标准合法合规,不出现截留和挤占挪作他用现象,并充分发挥各项资金的使用效益。

名词解释:

1.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 “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5.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