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一、基本情况
昭化区政务中心属一级预算单位,总编制13名,其中行政编制4名,事业编制9名。在职总人数13人,行政人员4人,事业人员9人。固定资产总额32万元。
主要职能职责如下:
(一)拟定全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
(二)组织区属部门统一受理、集中办理与企业和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行政审批事项,包括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并对办理过程实施监督。
(三)会同相关部门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清理规范区级行政审批项目,规范优化审批流程,组织、协调和督办并联审批工作。
(四)制定全区政务服务工作标准、规范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窗口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日常管理,对入驻窗口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进行考核。
(五)拟订全区政务服务系统电子政务大厅建设实施方案并指导实施,组织实施网上申请、网上预审、网上审批。
(六)负责广元市昭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建设和管理。
(七)受理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的投诉举报,会同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八)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预算情况说明
昭化区政务服务中心2018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318万元,较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288万元增长1.1%;2018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318万元,较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288万元增长1.1%。
部门基本支出预算318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34万元,公用支出184万元。
部门专项项目预算0万元。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较2017年预算持平;公务接待费预算2万元,较2017年预算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
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无100万元以上专用项目,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将严格加强对财政各项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专款专用,资金支付依据和开支标准合法合规,不出现截留和挤占挪作他用现象,并充分发挥各项资金的使用效益。
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5.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