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昭化区安监局三块牌子一套人马,即区安监局、区煤炭工业管理局、区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共有编制19个,其中:行政编制7个,参公执法事业编制9个,事业编制3个。在职人员14人,固定资产总额36.8414万元。
主要职能职责如下:
(一)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定全区综合性安全生产意见、规定并组织实施。
(二)承担全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责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区级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定期分析和预测全区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全区安全生产信息协调解决全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监督考核并通报全区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监督指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三)承担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检查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协助市以上安监部门做好中央审计署在区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四)承担全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非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准入管理责任依法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初审把关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煤矿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五)承担工矿商贸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责任负责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颁发出管理初审工作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六)负责组织区政府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察根据区政府授权依法组织一般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综合管理全区生产安全伤亡事故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分析工作
(七)请负责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地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
(八)把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还煤矿矿井使用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工作监督检查工贸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安全培训工作
(九)组织协调全区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监督安全
生产社会中介机构和安全评价备案工作
(十)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十一)组织拟定全区安全生产科技规划指导协调安全生产重大科学技术研究和运用技术推广推广工作
(十二)组织指导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开展安全生产方面滴对外交流和与合作
(十三)承担区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十四)承担区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五)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预算情况说明
区安监局局2018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273.7526万元,较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282.8839万元降低3.2%;2018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273.7526万元,较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282.8839万元降低3.2%。
部门基本支出预算273.7526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68.9326万元,其他公用支出104.82万元。
部门专项项目预算0万元。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3.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较2017年预算持平;公务接待费预算3.6万元,较2017年预算4万元减少10%,主要原因是加强管理,厉行节约。
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无100万元以上专用项目,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将严格加强对财政各项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专款专用,资金支付依据和开支标准合法合规,不出现截留和挤占挪作他用现象,并充分发挥各项资金的使用效益。
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5.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