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区供销联社共有编制9人,其中:参公编制7人,工勤编制2人。2018年预算实有在职编制内人员7人,其中:公务员及参公管理人员5人,工勤人员2人。按财政供给率分,均为财政全额供给。全单位共有退休人员9人,其中:参公人员5人,事业人员4人。其他人员3人,享受遗属补助和生活补贴。固定资产121万元。
主要职责职能
(一)履行全区合作经济组织管理、指导、协调、监督、服务、教育培训职能;
(二)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农村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以及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
(三)负责研究制订全区合作经济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指导全区供销合作社的改革和发展;
(四)加强市场流通体系建设,推进传统供销与电子商务相融的农村流通现代化;
(五)组织、引导、指导、扶持、服务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强化合作经济组织属性;
(六)加强农村和城镇社区社会化服务功能和体系建设;
(七)按照政府授权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再生资源回收、烟花爆竹经营进行组织、协调、管理、储备;
(八)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农业综合开发等工作;
(九)行使本级供销合作社社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职责,加强社有企业监管,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
(十)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预算情况说明
区供销联社2018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107.01万元,较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106.18万元增长0.78%;2018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107.01万元,较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106.18万元增长0.78%。
部门基本支出预算104.5万元,其中:人员支出87.77万元,公用支出16.74万元。
部门专项项目预算0万元(明细项目见附表)。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其中:区供销联社机关办公设备购置0万元。
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1.4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较2017年预算持平;公务接待费预算1.49万元,较2017年预算下降0.07%,主要原因是区供销联社接待费标准和批次都有所下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较2017年预算下降0%,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制度。
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无100万元以上专用项目,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将严格加强对财政各项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专款专用,资金支付依据和开支标准合法合规,不出现截留和挤占挪作他用现象,并充分发挥各项资金的使用效益。
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5.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