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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昭化区经济和信息化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8-02-23 00:00:00 来源:广元市昭化区政府办公室

根据区委、区政府确定的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编制总方案,按照《预算法》的要求,结合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实际,编制了广元市昭化区经济和信息化局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现将该预算编制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共有编制23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其他事业编制9人。2018年预算实有在职编制内人员19人,与去年人数相比减少4人,其中:行政人员12人,其他事业人员7人。按财政供给率分,均为财政全额供给。全局退休人员共13人,其中:行政人员11人,其他事业人员2人。固定资产 124.1  万元。

二、主要职能职责:

(一)贯彻实施国家有关工业经济、信息化、无线电管理、科学技术、知识产权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组织实施工业强区战略,加强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工业化与城镇化联动,推进全区工业结构调整。参与制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牵头拟定工业、信息化、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发展规划,提出相关行业的优先领域和发展重点,制订行业年度发展计划和产业政策、行业技术规范与行业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三)建立全区工业经济运行预警机制,监测、分析经济运行态势和质量,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电力、成品油、天然气等重要物资综合调控、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协调工作,负责区级医药储备的监督管理,承办年度工业经济目标责任考核。

(四)负责全区企业技术改造推进工作,组织制订并实施全区企业技术改造投资规划和政策,制订并发布全区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引导目录。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的意见,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规划内全区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组织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申报国家、省、市有关专项计划并组织实施。

(五)负责全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节能降耗、清洁生产和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工作,协调推进工业化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六)负责推进企业信用制度建设,负责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和融资体系建设并实施行业监管,制订工业发展资金等财政专项资金使用计划,负责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生产运行等涉及财政、信贷、税收、保险等方面问题的协调,指导工业企业直接融资工作,负责企业上市培育工作。

(七)对国家重大工业经济政策实施情况进行督查,指导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改组改造、兼并重组,负责全区企业治乱减负工作,指导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负责全区大企业大集团和龙头骨干企业的培育工作,负责全区中小企业发展的指导推进工作,组织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

(八)负责对全区工业各行业实施行业管理,制订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新材料、节能环保、航空航天、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加快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参与推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建设,参与推进农业现代化和新农村建设。

(九)统筹推进全区信息化工作,制订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电子政务、企业信息化、电子商务和物联网发展,推动跨行业、跨部门面向社会服务网络的互联互通和信息资源共享。

(十)负责全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协调和管理,组织制订通信管线规划并承担相应的管理工作,协调电信市场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事项。

(十一)组织协调全区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和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与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指导信息安全防范工作,参与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重大事件。

(十二)统一配置和管理全区无线电频谱资源,依法监督管理无线电台(站),负责无线电电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无线电监测、检测和干扰查处,协调军地间和县际间无线电管理相关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

(十三)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对外开放和利用外资的政策建议,参与区域经济合作和承接产业转移工作。指导工业和信息化企业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国际化经营、境外投资及兼并重组。

(十四)负责组织拟订并实施科技支撑计划、重点基础研究计划、软科学研究计划和统筹协调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研究、重大社会公益性技术研究及关键技术、共性技术研究。

(十五)牵头组织经济社会发展重要领域的重大关键性技术攻关;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科技重大专项实施中的方案论证、综合平衡、评估验收和拟订相关配套政策,对科技重大专项实施中的重大调整提出建议。

三、预算情况说明

区经济和信息化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收入596.72万元,较2017年部门综合预算收入442.72万元增加154万元,增长34.78%

部门基本支出预算351.27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23.71万元,公用支出127.56万元。

部门专项项目预算245.48万元(明细项目见附表)。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21万元。    

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1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较2017年预算持平;公务接待费预算15万元,较2017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招商引资接待开展。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较2017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制度。


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无100万元以上专用项目,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将严格加强对财政各项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专款专用,资金支付依据和开支标准合法合规,不出现截留和挤占挪作他用现象,并充分发挥各项资金的使用效益。

名词解释: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3.“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4.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5.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