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区商务局为一级预算单位,共有编制11名,其中行政编制7名,行政工勤编制1名,其他事业编制3名。在职人员总数9人,其中行政人员5人,其他事业人员4人(含引进研究生1人);无退休人员。固定资产总额23.75万元。
主要职能职责如下:
(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国内外贸易、外商投资和国际经济合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区内相关政策措施,制订全区相关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按要求承担全区服务业发展工作中组织实施的协调职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发展现代流通方式,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
(三)研究提出引导区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编制相关产品批发市场规划,推进城乡市场体系建设。
(四)承担牵头协调全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责任。
(五)承担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
(六)拟订促进转变外贸增长方式的政策措施,指导对外贸易行业执行国家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办法和进出口管理商品、技术目录,推动外贸促进体系建设。
(七)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牵头负责发展服务贸易的相关工作。
(八)拟订应对经济全球化、区域经济合作的对策措施,加强对外商贸合作,负责外国和港、澳、台常设驻区商务代表机构的管理。
(九)承担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和技术性贸易壁垒等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工作。
(十)指导全区外商投资促进和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十一)负责全区对外经济合作工作。
(十二)管理我区赴境外举办的各种商品交易和经贸推介活动,指导监督管理以昭化区名义在境内举办的各种商贸交易会、展览会、展销会等活动。
(十三)规划全区商务系统电子政务、公共商务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并组织实施,推动电子商务发展。
(十四)承担区内有关商务事项申办受理工作。
(十五)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预算情况说明
区商务局2018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177.55万元,较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165.23万元增长7.46%;2018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177.55万元,较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165.23万元增长7.46%。
部门基本支出预算135.15万元,其中:人员支出92.43万元,公用支出 42.72万元。
部门专项项目预算42.4万元(明细项目见附表)。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0.7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主要原因是不涉及出国(境)业务;公务接待费预算0.78万元,较2017年预算下降1.27%,主要原因是区商务局接待费标准和批次都有所下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公车。
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无100万元以上专用项目,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将严格加强对财政各项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专款专用,资金支付依据和开支标准合法合规,不出现截留和挤占挪作他用现象,并充分发挥各项资金的使用效益。
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5.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