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昭化区三江办是财政全额拨款的一级财政预算事业单位,总编制8名,其中行政编制0名,政法编制0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0名,事业编制8名,工勤编制0名。在职人员总数7人,其中行政人员2人,政法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0人,其他事业人员5人,工勤人员0人;退休人员0人。固定资产总额23.35万元。
二、主要职能职责如下:
(一)广元市昭化区统筹城乡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区统筹城乡改革发展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二、负责承担区统筹城乡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三、负责研究全区统筹城乡改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出统筹城乡改革发展的指导意见、年度计划和政策措施。
四、负责全区统筹城乡改革发展工作的指导、推进、综合协调、督促检查、考核评价工作。
五、指导乡镇和区级部门推进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督促统筹城乡专项改革方案的拟定和实施。
六、负责筹办区统筹城乡发展联席工作会议,做好全体会议、专门会议、专项活动工作。
七、负责统筹做好统筹城乡宣传报道、调查研究、评估评价、信息总结工作。
八、负责全区统筹城乡发展专项基金《管理办法》的组织实施。
九、承担市区领导交办的工作。
(内设统筹城乡股,履行区统筹城乡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职责)
(二)广元市昭化区三江新区建设管理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好市、区三江新区开发建设的方针、政策,负责昭化分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二、全面、科学、协调推进新区统筹城乡改革发展。
三、负责新区建设和管理的研究、配套政策和措施的研究制定。
四、负责新区建设发展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
五、负责新区开发建设年度计划、阶段性任务和目标考核办法的制定并组织实施。
六、履行新区开发建设统筹协调、上下协作,督查督办、管理指导职责。
七、负责统筹协调新区规划管控、规划审查、项目服务和统计报表工作。
八、负责新区对内对外开放、招商引资和经济技术合作工作。
九、承担市区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预算情况说明
昭化区三江办2018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111.2万元,较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124.7万元减少了10.8%;2018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111.2万元,较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124.7万元减少了10.8%。
部门基本支出预算108.7万元,其中:人员支出48.3万元,公用支出60.4万元。
部门专项项目预算2.5万元(招商引资工作经费)。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较2017年预算持平;公务接待费预算5万元,较2017年预算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较2017年预算持平。
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无100万元以上专用项目,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将严格加强对财政各项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专款专用,资金支付依据和开支标准合法合规,不出现截留和挤占挪作他用现象,并充分发挥各项资金的使用效益。
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5.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