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石井铺镇人民政府属行政单位 ,总编制24名,其中行政编制14 名(含1个工勤人员),事业编制 10名。在职人员总数22人,其中行政人员 11人,事业人员8人,工勤人员3人;其他人员29人,其中:三支一扶3人,大学生村官2人,交通协管员2人,临时炊事员1人,退休人员 11人,遗属人员10人。固定资产总额 314.61万元。
主要职能职责如下:
落实国家政策,严格依法行政,发挥经济管理职能,加强政策引导,制定发展规划,服务市场主体和营造发展环境,搞好市场监管,大力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发展镇村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提供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贯彻执行上级行政机关的决议、命令及同级党委的决定,执行镇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
2、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3、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4、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5、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6、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7、指导、支持和帮助村民委员会工作
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预算情况说明
石井铺镇人民政府2018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 609.62万元,较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629.44万元,减少19.82万元,降低了 3.15%;2018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 609.62万元,较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 629.44万元,减少19.82万元,降低了 3.15%。收入和支出减少的主要因素是:人员减少和部分贫困村退出脱贫攻坚专项 经费减少所致。
部门基本支出预算595.62万元,其中:人员支出429.89万元,公用支出165.73万元。
部门专项项目预算14万元(明细项目见附表)。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7.95万元。其中:没有预算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7年也没有预算;公务接待费预算7.95万元,较2017年预算7.98万元下降0.38%,主要用于公务活动接待,其预算的接待费用、接待费标准和批次都要所下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8年没有预算 2017年也没有预算。
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无100万元以上专用项目,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将严格加强对财政各项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专款专用,资金支付依据和开支标准合法合规,不出现截留和挤占挪作他用现象,并充分发挥各项资金的使用效益。
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5.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