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昭化区食品药品和工商局
关于查禁取缔无照经营工作整改情况的报告
区综治办:
根据2017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目标考评扣分情况通报,我区2017年查禁取缔无照经营工作被市工商局扣分18分,折合分0.09分。针对该情况,我局党组高度重视,迅速组织召开相关人员会议,对照通报的情况进行认真分析、反思,并结合我区实际,对2018年此项工作的开展进行了安排部署,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7年工作扣分原因分析
(一)工作组织机构运行不好。自实施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联席会议制度以来,我局作为牵头部门虽然自身重视,但由于权威不够,在一些具体工作协调中指挥力不够,没有充分发挥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各部门存在各自为阵现象,没有形成工作合力。
(二)信息共享机制不健全。在2017年12月以前,全区没有建立统一完善的市场主体信息共享平台,各部门在日常办公中均是利用各自的工作平台,不能有效实现信息共享,致使部门间情况不明、信息不畅,而自2017年12月广元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上线运行后,我区迅速邀请市工商局专业人员对平台的应用与操作进行了培训,但从目前运用情况来看,效果并不理想,前期在征求各相关部门对平台应用“关键词表”的意见中,大多数部门能够主动配合反馈意见,但也有个别部门至今保持沉默,我局虽然及时对办理营业执照的各类市场主体进行了“双告知”并在共享平台上进行了信息推送,但部门接收情况不理想,大多数涉及后置行政许可的部门并未及时接收和认领。
(三)相关政策法规宣传学习力度不够。自2015年10月《国务院“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出台后,随着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营业执照的办理政策、程序及审批条件大幅度放开与简化,无照经营的情况有较大幅度的改善,从而对无照经营的查处力度有所降低,加之新的《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于2017年8月公布,2017年10月1日开始实施以来,我们忽视了对此办法的宣传与学习,致使经营者及相关部门对各自义务与职责了解不充分,大多数人仍然认为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只是市场监管部门一家之责,监管缺乏合力。
(四)基层所查处机制不健全。年初,我局制定了《关于开展2017年度治理整顿无照经营专项工作的通知》(昭食药工商〔2017〕19号文),成立了以“一把手”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股室队、队、所为成员的治理整顿无照经营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对治理整顿无照经营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虽然提出了工作措施,细化了目标任务,但由于基层所人少,监管面广,导致监管盲区,无照经营行为未得到完全遏制。
二、2018年工作整改措施
(一)及时安排部署2018年无照经营查处工作。我局已于2018年2月6日,印发了《关于开展2018年度查处和规范无照经营专项工作通知》(昭食药工商〔2018〕7号),成立了查处无照经营工作领导小组,对全系统无照经营查处工作进行了安排。
按照2017年10月1日起实施的《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工作,建立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协调配合的无证无照经营和查处机制”之规定,我局将积极配合政府开展好辖区内的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工作。
(二)进一步加强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的宣传与学习。充分利用综治宣传月、3.15等节日加大对《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的宣传力度,扩大宣传面,在开展系统内执法人员培训学习的基础上,通过分行业分区域召开经营者学法会议、发放宣传资料、制作宣传展板、播放宣传音频等多种手段和途径提高社会各界对此办法的知晓度。
(三)进一步做好“双告知”工作。要充分利用工商登记窗口职能,履行好“双告知”职能,引导经营者签订承诺书,并按照承诺书内容及时办理后置行政许可,同时主动向后置行政许可部门推送相关信息,指导和协助相关部门及时认领。
(四)进一步建立基层所查处机制。根据年初对治理整顿无照经营工作全面安排部署。以网格化监管模式,责任到所、所到组、组到片、片到人,形成齐抓共管,局所联动的监管格局,以此确保专项工作顺利开展,辖区无照经营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五)进一步厘清监管职能,应用好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坚持权责法定,依法行政,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进一步厘清各部门市场监管职责,建立健全登记注册、行政审批、行业主管相互衔接的市场监管机制,实现各部门间依法履职信息的互联互通、联动响应,努力形成分工明确、沟通顺畅,切实增强监管合力,提升监管效能,形成齐抓共管的监管格局,加大对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的查处力度,更好地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促进公平竞争,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昭化区经济健康发展。
广元市昭化区食品药品和工商局
2018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