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元市昭化区射箭乡委员会
关于印发《射箭乡机关干部出勤管理办法》的
通 知
全体乡机关干部职工:
《射箭乡机关干部出勤管理办法》已经乡党委会议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全体乡机关干部职工务必遵照执行。
中共广元市昭化区射箭乡委员会
2018年3月5日
射箭乡机关干部出勤管理办法
为深化作风纪律建设,提高行政效能,巩固基层政权,严格执行考勤和请销假制度,持续深入纠正干部“走读”现象,结合射箭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保持团结一致、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艰苦朴素、清廉务实的优良传统,严禁各行其事、铺张浪费。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乡机关全体干部职工。
第三条 本办法实行100分制进行量化考核,并与干部职工年度绩效考核挂钩。
第四条 本办法由乡纪委负责组织实施。
第二章 上下班考勤
第五条 严格按照上下班时间到岗到位:
(一)上午8点30分前上班,12点以后下班;
(二)下午2点30分前上班,6点以后下班。
第六条 上班迟到(旷工)、下班早退及量化扣分标准:
(一)上午8点30分以后、9点及以前到岗的,视为迟到,量化扣分1分,扣出勤奖金10元;
(二)上午9点以后到岗的,视为旷工半天,量化扣分2分,扣出勤奖金20元;
(三)上午12点以前下班的,视为早退,量化扣分1分,扣出勤奖金10元;
(四)下午2点30分以后、3点及以前到岗的,视为迟到,量化扣分1分,扣出勤奖金10元;
(五)下午3点以后到岗的,视为旷工半天,量化扣分2分,扣出勤奖金20元;
(六)下午6点以前下班的,视为早退,量化扣分1分,扣出勤奖金10元。
第三章 请销假考勤
第七条 请销假坚持事先请假、事后销假、分级负责、严格管理和按规定权限、程序审批的原则。请假应以书面请假为准,特殊紧急情况来不及书面请假的,应先向党政主要领导电话请假报党政办知晓,后补办请假手续。
第八条 办理正常请假手续后,不予个人量化扣分,假期内的待遇按照已有的政策法规执行。
第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旷工:
(一)未请假或请假未获得批准离开工作岗位的;
(二)请假期满未续假或续假未获得批准逾期不到岗的;
(三)不服从工作安排或不按时到岗工作的;
(四)骗取医疗疾病证明请病假的;
(五)离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第十条 每旷工一天,量化扣分5分,扣出勤奖金50元。
第四章 会议出勤
第十一条 凡收到会议活动通知,如无特殊情况必须准时出席:
(一)迟到10分钟及以内,量化扣分1分,扣出勤奖金10元;
(二)迟到10分钟及以上,视为旷会,量化扣分2分,扣出勤奖金20元。
第十二条 凡请假者,必须在会议活动前将请假条交到党政办,如确实事出突然,未能于会前请假,会后必须补假,并说明原因。
第十三条 在请假过程中,若发现有弄虚作假的现象,一经查实,作无故缺席处理,量化扣分4分,扣出勤奖金40元。
第十四条 对以下情形,量化扣分1分,扣出勤奖金10元:
(一)会议期间一律关闭通讯工具,更不得玩弄手机;
(二)不准随便出入,交头接耳,扰乱会场秩序;
(三)不准提前离会,对无故提前离会者,以缺会论处。
第五章 住乡考勤
第十五条 严格执行乡机关干部职工住乡管理办法,鼓励每周一至周四在乡住宿。
第十六条 住乡期间,晚10点以前在办公区域开展工作,10点以后在生活区域活动为住宿。
第十七条 坚持每周至少在乡住宿2个晚上:
(一)每少一晚,量化扣分3分,扣出勤奖金30元;
(二)每多一晚,量化加分2分,奖励出勤奖金20元;
(三)因公连续外出导致不能住乡的,可不量化扣分。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乡党委会议。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2018年3月5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