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昭化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关于依法对国家级卫生监督抽检单位(观音小学)监督结果的公示
昭卫公字[2018]11号
按照国家级卫生行政执法“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我局卫生监督员苟国玉、邹娟根据国家级卫生监督抽检单位目录于2018年5月7日依法对广元市昭化区观音小学的学校卫生进行监督检查,现将检查内容与整改情况予以公开:
1、建立健全各项卫生管理制度,公共事件突发应急预案,落实责任人,明确岗位职责,确保公共卫生安全;
2、设置幼儿教室、宿舍、活动室紫外线消毒灯,加强对幼儿活动、学习等场所的物品、空气、地面、玩具、餐饮具的消毒管理工作,并做好相关记录;增设幼儿宿舍“三防”设施,保证宿舍内空气流通;幼儿女教师须进行妇科检查;
3、规范学生“三检”记录及病情追踪记录的登记;
4、增设、更换学生食堂紫外线消毒灯,定期对紫外线灯进行擦拭及强度监测,加强学生餐饮具的消毒管理工作;
5、校园内使用的垃圾桶须加盖;
6、校园内使用的桶装水须索取产品检验合格报告,饮水机须定期消毒,并做好记录;
以上问题该校已于2018年5月14日前整改到位,并向我局传送了整改报告和整改照片,已基本符合《学校卫生管理条例》及相关标准的规范要求。
广元市昭化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