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昭化区食品药品和工商局
关于印发《区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和区政协六届三次会议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方案》的
通 知
机关相关部门:
经党组研究决定,现将《区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和区政协六届三次会议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办理。
广元市昭化区食品药品和工商局
2018年5月8日
按照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办理区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和区政协六届三次会议委员提案的通知》(昭府办发〔2018〕7号)要求,交办我局办理的人大代表建议1件(建议号49号),政协委员提案3件(提案号1、69、82),为及时完成办理工作,结合我局实际和职责分工,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成立办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 蓉 党组书记 局 长
副组长:郭新忠 党组成员 副局长
罗 勇 党组成员 副局长
冯子东 党组成员 副局长
成 员:王志超 办公室主任
冯晓玲 综合应急管理股股长
陆 军 商标广告监管股股长
张 刚 市场生产经营监管股股长
曾 察 食品生产经营监管股股长
何余勤 办公室副主任
杨 勇 食品生产经营监管股副股长
二、责任分工
(一)人大代表49号建议办理组
建议名称:关于拨付农村食品安全协管员工资的建议
牵头领导:冯子东
主办责任股室:综合应急管理股
协助股室:办公室(财务室)
(二)政协委员1号提案办理组
提案名称:关于深化商标品牌战略做靓质量昭化名片的提案(协办:区质监分局)
牵头领导:罗 勇
主办责任股室:商标广告监管股
协助股室:市场规范监管股
(三)政协委员69号提案办理组
提案名称:关于加强学校周边摊点管理的提案(协办:区教育局、区治理办)
牵头领导:冯子东
主办责任股室:食品生产经营监管股
协助股室:办公室、市场规范监管股
(四)政协委员82号提案办理组
提案名称:关于加强农村家宴食品安全监管的提案
牵头领导:冯子东
主办责任股室:综合应急管理股
协助股室:办公室、食品生产经营监管股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责任。深刻明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建议和提案是法律赋予代表和委员的神圣权利,办理好建议和提案是各职能部门的重要工作职责。各牵头领导和责任部门要全面深化认识,以对党和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把办理工作列入重要的工作日程,明确工作任务,狠抓工作调研,谋划工作措施,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完成办理工作。
(二)加强联系,增进了解。各牵头领导要主动与代表委员取得联系,相互沟通,掌握动态,从深层次把握建议和提案的实质和内涵。可以采取座谈、调研等形式邀请相关代表委员实地了解相关情况,征询解决措施,为更好的解决问题奠定基础。
(三)限定时间,提高效率。建议提案由局办公室统一审核把关后于7月15日前上报区政府办。各主办股室要于6月30日前完成书面答复草拟稿,经牵头领导签字后连同电子档上报局办公室何余勤处。办公室要加强统筹协调、格式指导和催促督办,确保按时高质量地完成办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