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拣银岩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
《广元市昭化区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试点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1月30日
广元市昭化区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试点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行政执法公示规定四川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规定四川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的通知》(川办发〔2017〕83号)和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元市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广府办发〔2017〕109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以下简称三项制度)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部署的重要改革任务,是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四川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和《广元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2017—2020年)》的具体工作要求,对于进一步创新执法监督方式,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履行职责,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我市已被省政府确定为全省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试点市,根据市上要求,全区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在2017年12月底前完成方案制定、机构设立、制度制定、流程优化、硬件保障、培训人员等工作,在2018年10月前完成试点,基本建成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的执法队伍。
二、试点范围
全区所有行政执法主体均为试点单位。二级执法机构由主管部门统筹组织实施。
主要在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行为领域开展。
三、试点任务
试点任务为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的实施。
(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有关行政执法信息,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公开,统一公开平台,接受社会监督。
(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各行政执法部门应当规范方案、推行音像等记录方式,提高信息化水平,强化记录实效,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追溯管理。
(三)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各行政执法部门在作出重大执法决定之前,必须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机构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要落实审核主体、明确审核内容、细化审核范围及程序,初次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的人员,应当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
四、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2017年11月—12月)。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在2017年12月底前结合本单位情况,制定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方案,完成领导机构的设立、制定相关制度、优化“三项制度”流程、保障执法公示记录设施设备、开展人员培训等工作,自行制定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以及其他涉及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当事人重大权益或者社会影响较大的行政执法决定认定标准。
(二)试点实施阶段(2018年1月—10月)。各行政执法部门根据本部门制定的工作方案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要求全面组织实施。
(三)试点总结阶段(2018年11月—12月)。各行政执法部门要认真总结提炼试点工作经验,在2018年11月10日前报区政府法制办,区政府将组织有关单位组成检查验收组对试点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健全组织机构。区政府成立由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为组长,区政府法制办、区委编办、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等部门组成的“三项制度”试点工作协调小组,负责机构落实、人员及信息系统、装备、经费等保障措施。各执法部门也要成立相应协调小组,积极推进“三项制度”试点工作。
(二)抓好统筹结合。各执法部门要将推行“三项制度”与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政府信息公开、权力和责任清单公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规范行政执法程序等改革任务统筹衔接,科学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协调有序推进,着力解决执法领域社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三)强化工作落实。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强化信息报送,对在工作推进中形成的创新做法要认真总结提炼,对在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区政府法制办要及时指导研究解决;要不断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完善健全行政执法及法制审核人员培训制度,严格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制度;各相关部门要强化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的设施设备保障,要积极利用大数据等信息技术,结合办公自动化系统建设,探索成本低、效果好、易保存、不能删改的记录方式。
(四)注重督促检查。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试点工作已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核重要内容,区政府督办室、区政府法制办要强化日常督促检查,对推进“三项制度”试点工作不力的部门要定期通报、责令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