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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昭化区10辆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权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05-25 09:18:34 来源:广元市昭化区政府办公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广元市昭化区开通巡游出租汽车实施方案》,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同意,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以区运管所为招标人,对昭化区10辆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权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昭化区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权。                                                                                                                   
    二、项目概况

(一)数量:10个

(二)标的确定:本次10辆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权为一个标的;

(三)实施方式:通过以服务质量、责任承诺、企业信誉、经济实力为主要竞标条件的经营权公开招投标方式,确定一家巡游出租汽车经营主体;

(四)经营模式:采取公司化经营模式;

(五)经营期限:本次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权使用期限为6年,经营期限以颁布的《昭化区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权证书》为准,到期后依法收回;

(六)车型标准:双燃料三厢轿车,排量不低于1.6L,环保标准不低于国V标准车型;

 三、报名资格  

(一)广元市范围内取得营业执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具有“出租汽车经营范围”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客运企业;

(二)近两年度质量信誉考核等级达到AA(含AA)以上,安全等级达到AAA;

(三)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事件,无恶性服务质量事件,无影响行业和社会稳定的群体性事件,并有参与或主动承担社会公益活动事项一项以上;

(四)有支付履约保证金和购车费的经济实力,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

(五)实行公司化经营、员工制管理,依法与驾驶员签订劳动合同;

(六)必须作出包含自行购置车辆、不向驾驶员收取任何形式的保证金或抵押金、购置车辆及设施符合要求、建立服务保障体系等方面的责任承诺和服务承诺;

(七)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备以上条件的同时,要求投标企业必须作出如下承诺:

1.投放的车辆必须是由中标公司出资购置;

2.不得采用挂靠、买断、收取高额风险抵押金、营运收入保证金、高额承包费等方式转嫁投资经营风险。

四、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和要求

(一)申请书;

(二)法人身份证书和法人身份证;

(三)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五)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凭证及复印件。投标人必须在递交报名资料时交纳20万元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从本公司基本帐户以转账方式汇入招标人指定的账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昭化区支行清水路分理处;户名:广元市昭化区公路运输管理所;帐号:22278601040002172);

(六)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的证明(验资证明由国家认可的专门机构出具);

(七)企业近3年内无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发生、近3年内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近3年内无违法违纪行为的相关证明材料(无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的证明由当地县级维稳部门出具,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及无违法违纪行为的证明材料由当地县级安监部门和交警部门出具);

(八)近两年服务质量及无恶性服务质量事件证明(该证明由当地县级运管部门出具);

(九)安全生产等级证明材料;

(十)履约及服务质量承诺书;

以上资料均应提供原件,同时提供加盖公章(鲜章)的复印件一份。

五、报名时间、地点和联系方式

(一)报名时间:2018年5月28日至2018年6月5日17:00止(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 ,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广元市昭化区公路运输管理所;

(三)联系人:杨亮, 联系电话:0839-8722414。

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在报名时免费领取招标文件。

六、产生资格审查(评标)委员会

资格审查(评标)委员会共5人,从我区公安、安监、交通、交警大队等职能部门中选取20人进入资格审查(评标)委员会临时储备库,2018年6月11日上午9时从临时储备库中随机抽取5人组成资格审查(评标)委员会。

七、资格审查

2018年6月1110时至10时30分为资格审查时间。由资格审查委员会对报名企业报名时提供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审查,投标企业须对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在招投标任何环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直接取消其投标资格,并由责任企业承担全部经济损失。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

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于2018年6月11日1030分递交《投标文件》。

九、评标办法及开标时间

若符合资格的企业只有一家,由评标委员会票决;若符合资格的企业超过两家的,资格审查组成员根据投标人的服务质量考核情况、安全生产达标情况、企业经济实力、应急保障能力等进行量化打分,得分最高者中标。开标时间:2018年6月1110时30分;开标地点:昭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十、中标候选人公示及合同签订

中标候选人公示时间为5日,公示结束后,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发出15日内签订《昭化区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权使用合同》,合同签订30日内,中标企业须正式开始营运,如中标企业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投入营运的,招标人将收回其所获取的出租车经营权,且其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一旦经营权取得后,一律不得转让或变相转让。

十一、实施步骤

(一)发布公告;

(二)报名;

(三)产生资格审查(评标)委员会;

(四)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确认申请人资格;

(五)递交投标文件;

(六)评标;

(七)定标;

(八)中标结果公示;

(九)发放《中标通知书》;

(十)签订《昭化区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权使用合同》。

十二、本次招标工作由昭化区交通运输局负责解释。

 

 

广元市昭化区交通运输局

                               2018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