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拣银岩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
《广元市昭化区创建省级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实施方案》已经七届区人民政府第34次常务会审定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8日
广元市昭化区创建省级有机产品认证
示范区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农产品质量及市场占有率,增加农民收入,实现稳定脱贫,助力乡村振兴,按时完成创建“省级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的目标任务,根据国家认监委《关于开展“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创建活动的通知》和市政府《关于加强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创建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充分发挥我区生态环境优势,以“昭化六特”建设为主题,进一步推进有机产业体系建设。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我区有机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提高我区农产品供给水平,提升农业经济效益,实现产业升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促进我区农业经济新跨越。
二、创建目标
围绕做靓“昭化六特”农产品品牌,以创建省级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为抓手,深入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工作,全面推进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持续改进产地环境质量,有机产业发展基地环境符合有机产品国家标准(GB/T 19630),持续保持适宜于有机农业发展的良好生态环境,生态资源开发合理,生态系统保持平衡。
到2020年底,成功创建四川省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新增有机产品10个以上。规划建设1000亩以上有机农业生产示范片5个,建成有机农业生产基地0.85万亩。其中,有机蔬菜生产基地0.25万亩,有机猕猴桃0.25万亩,其他有机小水果0.3万亩,有机稻谷0.05万亩,实现年产有机蔬菜、水果及其转换食品1800吨,养殖有机生猪0.05万头。进一步促进农业生产与生态环境和谐发展、农业提质增效、农民就业增收,推动现代农业又好又快发展。
三、重点工作
(一)保障有机产业发展环境
1.强化环境发展总体布局。制定《广元市昭化区有机产业发展环境质量提升行动方案》,找准我区有机产业发展环境缺陷,科学规划,统筹布局,全面推进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夯实绿色有机本底。(责任单位:区环保局)
2.大力实施污染防治三大行动。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全面抓好大气污染物排放削减、酸雨频率控制、扬尘防治。大力实施水污染防治,开展城乡环保基础设施建设、黑臭水体整治、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小流域水环境改善、良好水体保护工作。加快实施土壤污染防治,抓好土壤污染防治与修复,持续开展重金属污染防治、危险废物处置、废弃农膜回收利用、畜禽粪污治理专项行动,确保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良好,土壤环境风险得到控制。(责任单位:区环保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区水务局、区农业局)
(二)加快推动有机产业发展
1.制定有机产业发展规划。优化产业布局,积极引导产业科学、有序发展,坚持有机种植业、养殖业、加工业的平衡发展,大力培育具有一定优势的有机产品,确保有机产业规模持续扩大,生态循环系统趋于完善。把农业现代园区作为发展有机农业的重点区域,充分发挥已建现代农业园区田网、路网、水网,按照有机生产要求,进一步将现代农业园区提升为有机农业园区。(责任单位:区农业局、区林业园林局、区发改局)
2.扩大优势农产品认证规模。以猕猴桃、有机鱼、高山露地蔬菜、核桃、生猪为重点,以小水果、中药材、木本油料为补充,深入发掘我区有机产业发展潜力,结合有机产品认证目录和实施细则,科学规划产品培育认证时间,形成有机产品发展梯队,保证种植面积、养殖数量、获证产品、企业数量、加工产量、产值逐年增长。(责任单位:区农业局、区林业园林局、区质监分局)
3.壮大有机产品精深加工业。鼓励食品生产企业、饲料加工企业,使用有机原料进行有机食品和饲料加工并通过有机认证,重点结合猕猴桃、中药材、畜禽产品、水产品等开展食品加工,延长产业链条。(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区农业局、区林业园林局、区食药工商局)
4.加快有机农业市场主体构建。积极支持、拓展有机产品线上线下销售渠道,鼓励有机产品获证主体开设销售专柜,整合区域有机产品资源,逐步建立有机产品销售终端专区、专店,加强与特色餐饮、旅游购物对接,推进有机产业和旅游康养业融合发展。建立有机农产品配送中心,完善有机产品仓储、冷链物流等配套设施建设,加快开发有机农产品市场,促进有机农产品营销,加快建立有机农产品物流体系。(责任单位:区农业局、区商务局)
(三)强化有机农产品产地环境和农业投入品监管
1.大力实施农药化肥减量控害行动。大力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绿色防控技术和新型高效植保机械,推进病虫专业化统防统治。到2020年,初步建成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病虫害可持续治理技术体系和科学施肥管理技术体系,农药、化肥科学使用水平明显提升,利用率达到40%以上;实现主要农作物绿色防控技术覆盖率30%,专业化统防统治覆盖率达40%;盲目施肥和过量施肥现象基本得到遏制,传统施肥方式得到改变,机械施肥占主要农作物种植面积的40%以上,水肥一体化技术推广面积25万亩。(责任单位:区农业局、区林业园林局、区供销联社、区环保局)
2.大力实施饲料清洁化行动。通过大力推进饲料清洁化行动,饲料行业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生产经营使用行为进一步规范,行业监管水平进一步提升,畜禽标准化养殖率、水产健康养殖率明显提高,生产方式加快转变。到2020年,饲料质量检测合格率保持98.5%以上,全区养殖动物产品(含水产品)中兽药残留监测合格率保持97%以上,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责任单位:区农业局、区经信局)
3.大力实施废弃农膜回收行动。坚持“政府主导、企业带动、农户参与、市场运作”原则和“村回收、乡镇转运、县区集中、市处理”模式,明确农膜使用标准和回收责任,建立收集网络和加工处理工厂,切实解决废弃农膜露天焚烧、随意弃置和残留土壤等问题。到2020年基本实现农业生产环境废弃农膜“零污染”目标。(责任单位:区农业局、区供销联社、区环保局)
4.大力实施畜禽养殖粪污治理行动。推行种养循环生态治理、种养结合循环利用模式,完善养殖场雨污分流、粪便污水收集利用设施,推行畜禽粪污肥料化、能源化利用,实现畜禽粪污就近资源化利用。到2020年,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95%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75%以上。(责任单位:区农业局、区供销联社、区环保局)
5.大力实施秸秆综合利用行动。充分利用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大力推广秸秆机械化还田新机具、新技术,突出抓好秸秆还田肥料化利用。结合全市突破性发展肉牛肉羊产业,推广秸秆“三贮一化”技术和秸秆养殖技术,大力推进秸秆饲料化利用。探索秸秆代料栽培技术,大力开展绿色食品食用菌生产,积极拓展秸秆基料化利用。到2020年,全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责任单位:区农业局、区供销联社、区环保局)
6.大力实施农业投入品整治行动。建立区域间、部门间案件线索通报、快速反应、协查协作、联动查处工作机制,坚决摧毁制假售假窝点,依法严惩违法犯罪行为。推进农业投入品信用体系建设,着力构建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通过持续开展农业投入品专项整治行动,到2020年,全区农业投入品质量得到全面控制,农业投入品市场秩序持续好转,确保不发生重大假冒伪劣农业投入品安全事件,种子质量合格率达到95%,肥料质量合格率达到85%,农药质量合格率达到86%,农膜质量合格率达到95%,兽药质量合格率达到96%,饲料质量合格率达到98%。(责任单位:区农业局、区供销联社、区食药工商局、区公安分局)
(四)健全有机产业监管机制
1.建立有机农业全过程监控。探索运用“互联网+监管”“物联网+监控”等手段与技术,构建以互联网、大数据为支撑,融合政府监管、主体生产、消费服务三大功能的质量追溯平台,将农业企业、专合社、种养大户100%纳入追溯管理,创新农产品信息化监管,完善农资条码销售制度、监管人员巡检入网制度,农产品扫码销售制度,常态化开展农产品快检和定性定量检测,做到生产过程有记录、销售去向可查询、产品质量可追溯。(责任单位:区农业局、区食药工商局)
2.健全质量监管体系。加强基础监管、过程监管和产品监管,强化环境质量、农业投入品、有机产品种养及产品监督抽查,每年开展1-2次有机产品认证有效性专项抽查,确保产地环境有保障、生产有规程、市场有监测、过程有追溯、产品有保证。(责任单位:区农业局、区林业园林局、区环保局、区食药工商局、区质监分局)
3.健全质量检测体系。加快环境、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建设步伐,探索推进检测机构市场化,推动内部检测机构向第三方检测机构转变,建成更加合理、专业、高效的检验检测技术机构,为生产环境、农业投入品、有机产品的监督监管提供技术支撑。(责任单位:区农业局、区环保局、区食药工商局)
(五)分层次强化技术培训指导。将有机生产技术纳入职业农民、农业产业发展领军人培训的重要内容,对农产品、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主体和农产品监管、生产技术指导人员分类进行培训,让每个有机生产经营主体和重点乡镇、重点村都有一名懂有机生产技术和生产管理的专业人才,熟悉掌握有机农产品评定标准、生产规程、监管措施、申报条件与流程等。(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农业局、区林业园林局、区质监分局)
(六)加大有机产业宣传推广力度。结合我区产业特点,加大广告宣传对品牌的推介力度,有效提高我区农产品的知名度和美誉度。通过各种媒体在全市范围内、全省范围内展示,全面提升有机农特产品知名度。通过组织企业参加国内大型食品博览会、展销会,集中展示昭化品牌形象和产品品质。(责任单位:区农业局、区商务局、区文广新局)
四、实施步骤
(一)全面启动阶段(2017年12月至2018年1月)。召开全区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创建工作大会,安排部署创建工作。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制定创建工作方案。成立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区农业产业发展情况进行调研。
(二)稳步推进阶段(2018年1月至2018年5月)。根据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创建要求,对有机产品国家标准、有机产品认证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培训;制定有机产业发展规划及有机产业管理文件;制定污染整治专项方案,全范围开展农业产业环境质量提升;启动农业产业质量追溯平台建设。指导、培育、支持有机产品销售市场拓展。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认证咨询机构指导编制各项申报材料,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
(三)创建申报阶段(2018年6月至2018年10月)。完成省级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创建区申报工作。持续推进有机产品认证工作及相关工作。
(四)持续提升阶段(2019年1月至2020年10月)。按照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创建要求,继续开展环境综合治理,持续改善生态环境条件。全面落实有机产业发展规划,发展壮大有机生产经营主体,强化有机产品品牌培育创建,拓宽产品销售市场和渠道,推动一二三产融合发展。
(五)申请验收阶段(2020年10月至2020年12月)。持续开展有机产品认证活动,完成省级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验收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区政府分管农业、林业园林、质监领导为副组长,区级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省级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出台示范区创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创建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协调解决有关事项。
(二)严控时间节点。按照示范区创建工作相关要求,严格控制时间节点,有序推进示范创建工作。抓好各阶段产业环境整治、产品认证、宣传推广等重点工作,确保各项任务有序推进,按时完成。
(三)完善奖励机制。对纳入有机产品认证的企业,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政策兑现奖励。区级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支持有机产品认证、监管、质量评估和技术推广等工作。对首次创建为有机产品的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各相关部门要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支持创建工作开展。
(四)强化督查考核。将创建工作纳入区政府年终绩效考评。省级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各部门、乡镇签订目标责任书,强化工作落实。做好日常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创建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附件:1.广元市昭化区省级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创建职责
分工
2.广元市昭化区有机产品培育建设任务分工表
3.广元市昭化区化肥零增长减量增效任务分解表
4.广元市昭化区农药零增长减量增效任务分解表
5.广元市昭化区废弃农膜收集与处理捡拾回收任务
分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