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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广元市昭化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6-13 09:16:00 来源:广元市昭化区政府办公室

各乡镇人民政府,拣银岩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

《广元市昭化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525日         


广元市昭化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实 施 方 案

 

为切实推进我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一步提高城市生活垃圾减量化收集、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水平,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2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快推进部分重点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建城〔2017253号)和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元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广府函〔20182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2018年,完成强制分类单位垃圾分类设施和居民区智慧居家馆垃圾分拣点建设,建立积分源头分、专员中端分、终端焚烧资源化两分一化模式,实现垃圾源头有效减量,住户达到有挂联分类师、有分类手册、有积分账户、有微信交流群的四有要求。2019年,建设完善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理体系,推进餐厨垃圾分类收集,进一步提升垃圾分类回收利用率。2020年,基本形成垃圾分类相关法规体系,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生活垃圾分类实施区域内,可回收物和易腐垃圾回收利用率力争达到40%

二、实施范围

元坝镇、昭化镇、柳桥乡、拣银岩街道办事处。

三、实施对象

(一)强制分类单位。包括党政机关,以及学校、医院等事业单位,协会、学会等社团组织,车站、体育场馆等公共场所管理单位等公共机构;宾馆、饭店、购物中心、超市、专业市场、农贸市场、商铺、商用写字楼、建筑工地、公园广场、河道等相关公共场所、企业。

(二)引导分类单位。包括物管小区、非物管小区、开放式小区和城区、乡镇场镇及城乡结合部村(社区)居民区住户。

四、主要任务

(一)促进源头减量

1.推进清洁生产。改进产品包装,限制过度包装,促进生产系统内部物料的循环利用,在生产、流通环节减少垃圾产生。

2.倡导绿色消费。倡导低碳生活、适度消费,推动绿色采购、绿色办公,推广使用可循环利用物品,限制使用一次性用品。

3.加大限塑令执行力度。农副产品市场、零售业等重点场所推广使用菜篮子、布袋子,逐步控制、减少塑料袋销售、使用。

(二)实行分类投放

1.分类规定。现阶段推行生活垃圾三分法,即:可回收、不可回收及有害垃圾三类。可回收垃圾包括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玻璃、废塑铝复合包装等;有害垃圾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废温度计、过期药品等;不可回收垃圾为除上述类别之外的其他垃圾。待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建成后,推行四分法,即:可回收、不可回收、餐厨垃圾及有害垃圾四类。

2.投放设施配置。垃圾分类投放设施要与环境相协调,做到美观、大方、适用。强制分类单位要按分类类别自行规范设置分类设施。引导分类单位,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由专业服务企业规范设置智慧居家馆垃圾分拣点。不可回收垃圾桶必须与环卫部门垃圾运输车辆相配套,方便清运。

3.分类投放要求。按照全市统一要求,公共机构、公共场所、企事业单位等强制分类单位,要将不同种类垃圾分别投放至分类收集容器内,由专人负责将有害垃圾、可回收垃圾交由就近智慧居家馆垃圾分拣点兑换奖励积分。居民住户将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投放至智慧居家馆垃圾分拣点兑换奖励积分,不可回收垃圾投放至不可回收垃圾收集容器内。严禁乱投、乱堆、乱倒垃圾。

(三)实行分类收运

1.实行分类收运。由垃圾分类专业服务企业对有害垃圾、可回收垃圾进行分类收集,将有害垃圾运输至政府部门确定的暂存点,落实专人管理。不可回收垃圾由环卫部门负责收集清运。对部分距离智慧居家馆垃圾分拣点较偏远或不宜建设分拣点的区域,采取定时、定点、定人对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进行分类收运。

2.严格收运要求。建设与周边环境相适应的垃圾收集、转运设施,采用密闭、环保、高效、智能的方式收集。实行运输车辆生活垃圾收运登记制度。加强收运人员培训、管理,分类收运,杜绝混运现象。

(四)实行分类处理

1.可回收垃圾处理。由产生单位或专业服务企业负责运送至有资质的处理单位进行回收利用,变废为宝

2.有害垃圾处理。环保部门提供具有处置有害垃圾资质企业名单,由专业服务企业负责运输至具有处置有害垃圾资质的企业进行处置

3.不可回收垃圾处理。由区环卫所运至城区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处理。

4.大件垃圾处理。依托四川绿能环保科技股份公司建立的垃圾分类云平台,对废旧家具、家用电器、自行车等大件垃圾进行网上交易。不可再利用的由环卫部门统一收运处置。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广府函〔201820号文件要求,区政府成立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领导小组,负责城区生活垃圾分类的组织领导、工作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城管分局,负责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实施、宣传培训、监督考核等。强制分类单位、乡镇(街道)、村(社区)、物业服务企业要落实至少1名人员,专门负责本单位本区域垃圾分类工作,机关单位职工要带头做好垃圾分类工作,必须以本人名义在智慧居家馆注册垃圾分类积分账户,并有垃圾投放记录(以备考核)。按照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包街道、包社区责任制要求,实行垃圾分类挂联制度,挂联部门(单位)督促指导所包街道商户、所包社区住户做好垃圾分类工作。

(二)强化政策支撑。相关部门、乡镇负责协助开展辖区内垃圾分类项目规划、垃圾分类设施点位建设三通一平等工作。区财政部门要按照确定的资金分担比例,将生活垃圾分类项目建设、日常运行、宣传教育等列入中长期财政预算,并随人口增长、垃圾增量等因素逐步增加。新建小区垃圾分类设施要同步投入、同步建设、同步考核。强制分类单位要严格按照生活垃圾分类要求,建设完善垃圾分类收集设施,可结合实际引入专业化、社会化的服务企业承担垃圾分类收运工作。建立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分类奖励机制,激励引导市民分类投放生活垃圾。

(三)广泛宣传教育。通过新闻媒体、短信平台等载体,在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设置宣传专栏,持续开展垃圾分类目的意义、分类常识、积分奖励政策宣传。电视台、报纸要开设垃圾分类专题栏(节)目,每周开展不少于3次公益宣传。各级各部门(单位)要利用各种方式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居民住户增强生态环境环保意识,提高自觉参与垃圾分类积极性。督促专业服务企业定期对个体工商户、居民住户开展垃圾分类知识宣传,发放指导手册。发动环保志愿者和社会各界进入社区、家庭、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宣传。

(四)健全制度保障。加快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方面的法规制度,明确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要求,依法推进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制定生活垃圾分类指导目录、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和分类运输技术规范。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及站点建设相关标准。城管、环保、公安、卫生计生、食药工商等部门要加大管理执法力度。

(五)严格监督考核。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情况纳入区政府对各相关乡镇、区级部门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好、成效明显的单位、社区和住户给予表扬。各相关部门要制定行业单位垃圾分类监督考核办法。区城管分局要做好对专业服务企业垃圾分类服务工作的考核,考核结果报区垃圾分类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要加强对公共机构垃圾分类的检查督导、考核验收。区经信、卫生计生、教育、商务、食药工商、国资等部门,要定期对所属行业垃圾分类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督导,确保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有效推进。

 

附件:广元市昭化区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领导小组


附件

 

广元市昭化区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

 

一、组成人员

 长:刘    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贺旭红  区政府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局长

 员:区委宣传部、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办室、区发改局、区教育局、区经信局、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环保局、区规划建设和住房局、区农业局、区林业园林局、区卫生计生局、区食药工商局、区统计局、区商务局、区政府法制办、区旅游发展局、区城管分局、区供销联社、区国资局、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国网昭化供电公司、元坝镇、昭化镇、柳桥乡、拣银岩街道办事处等单位分管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治理办,具体负责生活垃圾分类日常推进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区治理办主要负责人兼任,区公安分局、区规划建设和住房局、区食药工商局、区商务局、区城管分局、区国资局、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国网昭化区供电公司、元坝镇、昭化镇、柳桥乡、拣银岩街道办事处各落实1名具体经办责任人。

二、部门分工

区委宣传部:负责加强舆论引导工作,协调新闻媒体开设专题栏(节)目,开展各类宣传教育活动,将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利用工作纳入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重要内容。

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办室:负责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区政府对相关乡镇、区级部门目标绩效考核,协助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检查督导。

区发改局:负责协调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有关工作,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审批工作,积极争取中央、省基建投资,鼓励社会资金参与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

区教育局:负责督促学校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将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纳入学校教学计划,并开展多种形式的生活垃圾分类主题教育活动。

区经信局:负责督导工业企业开展垃圾分类、资源综合利用工作,在消费品生产领域开展反对过度包装行为。

区公安分局:负责配合垃圾分类专业服务企业入户开展居民户分类积分账户注册工作,对统一标准的垃圾收运车依法提供通行保障;对破损智慧居家馆垃圾分拣点的依法进行查处。

区民政局:配合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进社区宣传活动。

区财政局:负责将生活垃圾分类区级财政资金纳入中长期预算,按时将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服务费用上缴。

区人社局:负责落实公益性岗位20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和监督工作。

区环保局:负责生活垃圾集中处置企业污染治理设施的监督管理,提供具有处置有害垃圾资质单位名单。

区规划建设和住房局:负责将新建住宅项目的垃圾分类用房纳入建设项目配套设施的规划建设;督促相关物管小区垃圾分类工作;做好建筑工地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区农业局:大力推进农业清洁化生产工作,指导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区林业园林局:负责督促园林管养单位开展园林绿化可利用垃圾的收集和资源化利用工作,推动有机垃圾堆肥用于园林养护,负责公园、广场、公共绿地等公共场所开展垃圾分类工作。

区卫生计生局:负责督促医疗卫生机构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区食药工商局:负责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将餐厨垃圾依法回收并与有合法手续的个人和专业公司签署收运协议,督促指导餐饮服务单位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督促指导城区农贸市场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倡导净菜入城,从源头促进生活垃圾减量。

区统计局:协助建立城市生活垃圾统计指标体系。

区商务局:负责督促超市、商场等做好垃圾分类工作。

区政府法制办:指导协助主管部门起草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行政规章或规范性文件。

区旅游发展局:负责督促旅游星级酒店不使用一次性筷子和一次性湿毛巾,不使用塑料桌布,督促指导旅游景点景区开展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区城管分局:为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主管部门,负责城区生活垃圾分类组织实施;督促专业服务企业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并定期开展考核。

区供销联社:负责制定并实施再生资源回收体系规划和建设,推动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和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相衔接,负责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回收的可回收垃圾的计量称重和数据统计报送。

区国资局:负责督促国有企业、所属出租门店做好垃圾分类工作。

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牵头组织实施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对强制分类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督促指导、检查考核

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负责组织发动环保志愿者和社会各阶层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宣传。

国网昭化供电公司:负责垃圾分类设施建设运营电力保障工作。

元坝镇、昭化镇、柳桥乡、拣银岩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开展属地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督促街道、村(社区)、物业公司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分类实施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