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昭化区食品药品和工商局
转发昭防汛办《关于印发省、市、区领导对做好当前防洪减灾工作重要批示的通知》的
通 知
各基层所,机关各部门:
现将《关于印发省、市、区领导对做好当前防洪减灾工作重要批示的通知》(昭防办训发〔2018〕10号)文件转发你们,请对照本辖区自身及监管工作安全隐患自查自纠,认真贯彻落实。
一、各所要做好自身防汛安全工作
各基层所要对自身和已搬离的办公用房及时自查,对房屋安全隐患做到严格细查。特别是元坝所及虎跳所原办公用房,定期到原办公用房处核查情况,及时将隐患情况通知相邻的商户住户,做好应对措施,以防灾害发生。
二、督促管辖行业做好防汛工作
各基层所和机关各股室要督促本单位监管行业,要求各行业做好自身防汛工作,确保汛期期间,各行业无洪涝灾害等情况发生。
三、做好汛期期间值班值守工作
各基层所和局机关要做好汛期期间值班值守工作,排好值班表,做好预警预报信息传递,落实好人员、物资等各项准备工作,确保灾情发生后不发生或最大限度降低生命财产损失。
广元市昭化区食品药品和工商局
2018年7月6日